3月17日,國家主席習近平在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在人民大會堂舉行閉幕會上講話時,強調“我將忠實履行憲法賦予的職責”“推進依法治國”﹔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張德江強調:“必須加強法制,必須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這種制度和法律不因領導人的改變而改變,不因領導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變而改變。”
會后,李克強總理答中外記者問時,也多次提到憲法和法律。在開場白中,李總理開宗明義:“我們將忠誠於憲法,忠實於人民,以民之所望為施政所向。把努力實現人民對未來生活的期盼作為神聖使命,以對法律的敬畏、對人民的敬重、敢於擔當、勇於作為的政府,去造福全體人民,建設強盛國家。”在談到建設法治政府時,李總理又強調“要把法律放在神聖的位置,無論任何人、辦任何事,都不能超越法律的權限,我們要用法治精神來建設現代經濟、現代社會、現代政府。”
“不以規范,不成方圓”,沒有法律,秩序就會紊亂,社會就會亂套,公平正義就是一句空話,國家就會岌岌可危。縱觀建國以來的經驗,法制立,社會穩﹔法治彰,人治的空間才逼仄。保持國家的正確航向和長治久安,必須打造法治國家、法治政府。
值得一提的是,不獨李總理,在17日還有兩位國家領導人提到了法律。
新一屆國家領導層不約而同地高舉法律大旗,並不偶然,一方面近年來我國的法治進程不斷行進,領導層越來越認識到立法和法治的重要性﹔另一方面這也是權力自覺接受監督和制約的體現。最近,“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裡”頗受關注,如何關?關進什麼樣的制度籠子?這個籠子的名字應該叫法治,或者起碼應該包括法治。沒有法治,就關不住權力,權力被關進了籠子也能昂然走出來﹔沒有法治,法律就可能被人治糟蹋成一紙空文,法律的尊嚴蕩然無存。
“法律必須被信仰,否則它將形同虛設”。如何提供公眾對法律的信仰?確保法律公正﹔關鍵還在於,掌握權柄的人必須以身作則,權力遵紀守法,公眾才會信服和跟從﹔如果掌握權柄的人不帶頭維護法律尊嚴,就會瓦解人們對法律的信仰,對司法的信任,對政府的信賴。
有個細節比較有意思。日前有網友總結道:國家主席習近平——清華大學法學博士﹔國務院總理李克強——北京大學法學碩士﹔國家副主席李源潮——中央黨校法學博士﹔最高法院院長周強——西南政法大學法學碩士﹔最高檢察院檢察長曹建明——華東政法大學法學碩士……法治中國要來臨了。領導人的法學素養,對推進法治中國、建立法治政府確有意義。當然,即便領導人不是法學專家,但隻要對法律有信仰,同樣能夠維護法律尊嚴。
權力對待法律的態度,往往決定著法律的地位,也影響著法治國家的進程。當法律處在神聖位置,任何人、辦任何事,都不能超越法律權限,那麼法治國家、法治政府便不遙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