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10日提交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国务院组成部门将减少至25个。此次改革的重点是,紧紧围绕转变职能和理顺职责关系,稳步推进大部门制改革,实行铁路政企分开,组建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总局,重新组建国家海洋局、国家能源局。
这是中国改革开放后的第七次政府机构改革,正如公众所期待的那样,这是一次“做减法”的改革。铁道部、卫生部等部门进行了分拆和重组,一些职能交叉的部门也进行了整合。改革有助于简化流程,提高政府工作效率,但必须强调的是,精简机构只是机构改革的第一步,更重要的改革举措在于转变政府职能。
谈及行政体制改革,很多人最容易想到的是机构撤并。在现行体制下,确实有一些政府部门存在职能交叉、权责不清、效率不高的问题,这些弊端需要通过“做减法”和“合并同类项”来解决。将铁道部分拆为三部分并把部分职能划归交通部管理,将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和广播电视电影总局合并,就是典型的例子。
不过,机构撤并只是行政机构改革的“物理反应”,转变政府职能才是“化学反应”。改革不能止于“物理反应”。如果政府职能不转变,只有机构内部整合,机构改革注定会重蹈以往的覆辙,陷入循环往复的怪圈。
要想产生改革的“化学反应”,简政之外更需放权,也就是将“放权”作为政府职能转变的核心。具体来说,要通过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减少对微观事务的干预、减少专项转移支付和收费、减少部门职能交叉和分散等方式,向社会和市场放权,逐步从无限政府向有限政府转型,最终实现“小政府,大社会”的格局。
机构改革的最终目的,是理顺部门之间的关系,明确部门之间的权限,使各部门在实际工作中各行其职,建立起“职能科学、结构优化、廉洁高效、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因此,检验大部制改革是否成功的标准,在于是否实现了政府职能的服务性转型。这样一个改革的过程,涉及复杂的权责关系调整与利益博弈,注定面临不小的阻力,但改革的大趋势不能变。
新一轮机构改革的大幕,将在“做减法”中拉开,我们希望这一轮改革能够吸取以往改革的经验和教训,在转变政府职能、向社会放权方面有更多的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