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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點1+1:有一種無恥叫“德藝雙馨倒打一耙” 

2013年07月16日15:51    來源:人民網-觀點頻道    手機看新聞

  

 

 

小蔣的話:大家好,我是小蔣。國事,家事,天下事,天天都有新鮮事。你評,我評,眾人評,百花齊放任君看。觀點各有不同,角度各有側重,隻要我們尊重客觀、理性公正。

 

 

有一種無恥叫“德藝雙馨倒打一耙”

背景:李雙江之子李某某強奸案更換律師,新律師主打“無罪辯護”。李家還提出,受害女子是否屬於酒吧的陪酒員?並反復強調被害女性“沒有明顯反抗”。

錢江晚報發表戎國強的觀點:“陪酒女”就可以被隨便欺侮嗎?做了“陪酒女”,個人權利就不受法律保護了?即使是一般所稱的賣淫女,對其強行,也是強奸。“沒有明顯反抗”也閃爍其詞,但是無法回避要害問題——當時,是誰強迫女孩離開酒吧?他或他們要把女孩強行帶到何處?他或他們把女孩帶到那裡是想干什麼?最終干了什麼?李某某涉嫌強奸已被公安部門調查認定,如果“無罪辯護”想踩著“陪酒女”過河,想用污名化的手段挽回局面,估計勝算不大,反而更加暴露了某些人在道德上也完全破產。

小蔣隨想:女方事后明確指控被輪奸,這不是施暴者單方面說“女方沒有明顯反抗”就可脫罪的。況且,如果人被灌醉,還怎麼“明顯反抗”?當一個女子對一幫壞小子,誰被灌酒不言自明。所謂“受害女孩醉酒狀態不明顯”,難道李家與律師當時就對女孩進行了酒精測試?抑或只是透過監控錄像“斷定”?再或是轉述李某某一伙的“坦白”?被害女性斷然否認是陪酒女。另一方面,就算是陪酒女,難道就“活該”被灌醉,並且“順理成章”被侵害?有一種無恥叫“倒打一耙”,這與“德藝雙馨”的老藝術家“相映成趣”!

25人群租兩居室,保障房羞不羞愧?

背景:北京東三環一套80平方米的兩居室裡,竟然住了25個人,兩個房間和客廳全部擺滿上下鋪,出租給附近工作的單身小青年。當地派出所已對被稱為“鴿子籠”的群租房進行清理。

京華時報發表陳方的觀點:對於那些剛畢業的大學生、進城務工的農民工,高昂的房租是他們生存的一道門檻,群租一個床鋪,是他們“退而又退”的選擇,更是不得已的選擇。在整治群租房的同時,這部分群體的需求必須重視。

華商報發表唐偉的觀點:即便要治理這種現象,也應當有堵有疏,在建設廉租房或經濟適用房上狠下工夫,或者給特殊租房群體必要的補貼。否則,行政強制性的治理,就會讓很多人成為“無房可住者”。治理群租不應成為公共管理的終極目標,甚至是最不優先的一環。

小蔣隨想:在保障房的問題上,各地目前主推公租房。北京公租房門檻不低,即便申請合格、經過數年等待后配租,租一套60平方米的兩居室也要2400多元(每平方米月租金41元),兩人租折合每人每月1200元。這樣的價格對於稅后月入三四千元的工薪階層著實不低,而且公租房的位置往往較偏僻。至於低薪族、不夠申請資格者更沒戲……讓居者有其屋,說易行難。如果管理者不能提供價位與地理適合平民需求的房子,群租這種不得已的生存方式還是會或明或暗地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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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王倩、文鬆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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