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法院詳釋“李某某等人輪奸案”
案件回放
2月19日
海澱警方接到女子報警稱被強奸。
2月22日
李某某等人被刑事拘留。
3月7日
李某某等人被逮捕。
5月6日
海澱警方就此案移送審查起訴,其間因案件復雜延長15天,之后海澱檢方將此案退回補充偵查一次。
7月2日
海澱警方再次就此案移送審查起訴。
7月8日
海澱檢方就被告人李某某等五人涉嫌強奸一案提起公訴。
7月9日
海澱區人民法院對被告人李某某等五人涉嫌強奸一案完成立案審查,並決定受理該案。
7月22日
海澱法院就李某某等涉嫌強奸一案召開庭前會議。
8月20日
海澱法院召開第二次庭前會議。
8月28日、29日
海澱法院曾就此案進行了兩天的不公開審理。
9月26日
本案一審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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