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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電訊:警察“反應遲鈍”怎麼當“保護神”

楊玉華 周暢

2013年08月26日10:21    來源:新華每日電訊    手機看新聞
原標題:警察“反應遲鈍”怎麼當“保護神”

安徽蚌埠一名超市女收銀員在兩名警察的目睹下被歹徒連捅十多刀后遇害,此事引發社會對當事警察處置能力的質疑和不滿。對此,當地公安部門解釋稱兩名警察“並非不作為,而是反應遲鈍”。面對血淋淋的悲劇,警方的一句“反應遲鈍”似乎難以服人,此事暴露出的警察隊伍處置突發惡性事件的不足更令人深思。

據報道,蚌埠這名被刺女子在事發前曾兩次報案。按照相關規定,民警出警前必須攜帶手銬、警棍、辣椒水等警用裝備,但從視頻上看,面對窮凶極惡的歹徒,警察的准備顯然不足。現場民警除了辣椒水似乎並沒有拿出更多的警用裝備,也沒有使出有效的擒拿格斗手段。這不禁讓人生疑,警察出警是否按規定攜帶相應裝備?平時有無應對突發事件的出警預案?日常訓練是否有素?

維護社會治安秩序,保護公民的人身財產安全是和平時代人民警察的重要任務,當公民人身、財產安全受到侵犯或處於危難時刻,人民警察應當義不容辭履行救助義務。雖然類似蚌埠這種極端惡性案件只是少數,但這種傷害往往都是血淋淋的生命代價,對每個家庭都是天大的悲傷。養兵千日,用兵一時,越是在這種危險時刻越體現出警察的使命與擔當,也越反映警察隊伍的基本功與素養。如果缺乏平日有素訓練,關鍵時刻恐怕難以挺身而出。顯然,蚌埠女子被刺案中警察的表現與群眾的期待差距明顯。

當然警察並非刀槍不入的“鋼鐵俠”,面對窮凶極惡的歹徒,也並非要求警察盲目出手白白送死。但身穿警服、頭頂國徽就意味著扛起了一份沉甸甸的責任,也意味著危難時刻必須挺身而出勇敢擔當。否則,作為公眾“保護神”和社會正義標杆的警察,如果面對不良之徒都露怯后退,還有什麼理由讓百姓見義勇為、與邪惡不良之徒做斗爭?又怎麼引導社會風氣,給予百姓安全感?

蚌埠女子被刺案中警察的表現令人失望,但過多的指責當事者於事無補。在承認應對不足的同時,相關部門更應拿出誠意正視公眾的不滿,傾聽公眾的期待與呼聲,舉一反三、引以為戒,不斷提升警察隊伍的戰斗力和處置突發公共安全事件的能力,唯有如此,方能重塑警察隊伍公信力,重拾公眾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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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石冰心(實習生)、文鬆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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