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8日下午,安徽省蚌埠市禹會區馬城鎮發生一起命案:一名17歲的超市女收銀員被歹徒連捅10多刀后遇害。案發時的監控顯示:女孩被歹徒勒住脖子、用刀捅死時,兩位民警就在兩三米遠,卻不敢上前制止。直到歹徒自殘倒地后,兩位民警才上前將其控制。蚌埠市公安局禹會區分局鮑局長回應稱,兩位民警在處置此事時,反應有些遲鈍,但不存在膽小怕死。(8月22日《鄭州晚報》)
就在兩個警察的面前,一個持刀歹徒將女孩活活刺死,旁邊的人拽著民警的衣服,推其上前制止歹徒,警察腳下卻像被釘了釘子,隻在一旁呵斥“不許亂來”。——就這,在當地公安官員眼中還不算“膽小怕死”,而只是“反應有些遲鈍,得不了高分”!我在想,這一切要不是被監控錄像記錄下來並且順利公開,在歹徒自殘倒地時方才“勇敢”上前的警察,是不是還能記大功當英雄呢?
歹徒隻有一人,警察卻是兩人﹔歹徒只是有刀,警察手上有警棍——無論從哪方面說,當歹徒凶殘地將刀子捅向女孩時,有備而來的警察,都沒理由不第一時間上前制止。若是普通市民,“反應遲鈍”當然可以理解,因為他們沒有專業的技能,也沒有專業的工具﹔可是,專門為歹徒而來的警察,又有技能又有工具,怎麼能夠畏縮不前,眼睜睜看著女孩被捅死?
很想對這兩個警察說:雖然你們的上司很“包容”你們,但你們如果還算有一點良知,或者說自知之明,就應該脫下警服辭職走人,因為你們的確不適合干這個,你們根本沒有能力保護人民的生命財產安全。在歹徒行凶的千鈞一發之際,隻會呵斥不敢上前,早已違背了警察的天職。
蚌埠這兩個在歹徒行凶時刻畏縮不前的警察,無疑給全體警察丟了臉。當地公安部門除了辯解之外,至少應該心懷愧疚,並且以此為鑒,強化實戰實訓,提高警察隊伍職業素養和應急處突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