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日上午,惠州市博羅縣羅陽一中8名初二年級的學生到江邊燒烤。途中,一名男同學下江游泳時不幸溺水,其他4位同學發現后手牽手去救他,結果不幸一齊落入江中失蹤。至當晚9點50分,5名學生的遺體全部被打撈上岸。(5月12日《廣州日報》)
這是悲劇上疊加的悲劇。四名學生手牽手救人的場景,讓這些年輕的生命在步入天堂之前,給這個社會留下了最壯美的畫面。然而,在對這幾個小生命進行贊美的同時,也存在一個問題:倘若見義勇為可能會導致更大的悲劇發生,這樣的見義勇為還應不應該實施?
現在談論這個問題對於孩子來說有些殘酷,之於見義勇為本身而言,也有些倫理道德方面的糾結因素。但可以肯定,如果這個問題理不清,可能會出現更多的盲目救人之舉。如同雅安地震之后,因大量沒有專業知識和救人技能的市民一起涌入雅安而發生嚴重堵車現象一樣,見義勇為同樣不只是需要感性,而需要更多的理性。
下水救落水同學無疑是英勇之舉,也是社會主流價值觀所推崇的行為。然而,如果忽略基本的事實,悲劇就可能會出現。在我們身邊,為救人出現的悲劇事件遠不止這一次。2009年著名的“挾尸要價”事件之中,落水的三名大學生,就是因為救人而殞命﹔同樣的事故出現在去年6月份,哈爾濱市方台鎮鬆花江邊,1名女中學生在岸邊洗手時不慎滑入江中,5名同學手拉手營救時不慎一同溺水,造成4名少年遇難。
應不應該救人,是道德與倫理的問題﹔能不能救人,卻是實實在在的安全問題。毋庸諱言,學校教育總是過多強調“應不應該”這種煽情教育。而總是忽略“能不能”這類現實問題。教會學生在遇到緊急情況時擁有見義勇為的意識固然重要,可更為重要的是,我們還要告訴孩子要學會實施見義勇為的能力。
讓情感的歸情感,讓技術的歸技術。情感的飽滿代替不了技術的匱乏。教育不能隻為煽情而煽情,我們更需要知識教育和技能教育。比如,游泳的能力,以及游泳中救人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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