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不久前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意见》。进入2013年以来,一些涉及公共安全、社会公平等方面的社会热点事件,公众密切关注,渴望及时了解真相。但一些地方和政府部门总是不能及时有效地公布相关信息、及时回应公众关切,有时甚至是“捂”住真相、“堵”住追问、“拖”住处理,令人费解。(10月28日《深圳商报》)
一些曾经引发公众普遍关注的社会热点事件,迟迟没有进一步的调查处理结果,“正在调查”成了永远都在调查,“很快公布”成了永远都不公布。
今年2月份,连霍高速义昌大桥炸塌,过去将近9个月,其调查处理意见仍迟迟不见公布;今年5月份,导演张艺谋涉嫌“超生”被曝光,无锡计生委宣称介入调查,将近半年过去仍旧没有下文;今年5月下旬,广东省食药监局公布120批次镉超标大米,至今,有关部门对事件调查、处理的结果如石沉大海。
类似这样的“烂尾新闻”,远不止以上这几起。这些“烂尾新闻”的背后,是公众对社会公平正义的追问,对食品安全的渴求,对生命安全的重视;公众对这些社会热点事件的关注,更是在行使法律赋予的知情权和监督权。这些事件关系到政府信息的公开和权力运作的透明。
公众对这些社会热点事件“求下文”不是目的,目的是通过“求下文”来督促地方政府和职能部门,能够通过对违法违规违纪者的问责和处理,避免类似的事情再次发生。政府为了推卸责任放任这些热点事件成为“烂尾新闻”,甚至袒护一些违法违规违纪之人,也就意味着他们根本没有正视问题的存在。那么,也就很难避免类似的事件不会再次发生,这才是最令人感到担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