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体育局将推出八项体育改革措施,推动全省体育事业深化改革、科学发展。其中包括:联合省教育厅在中小学试点普及游泳运动,力争用3-5年时间,使全省中小学生都学会游泳。(2月20日《大众日报》)
让中小学生都学会游泳的积极意义不言而喻。一方面,可以促使中小学生参加游泳这项体育运动,培养其锻炼身体的积极性和意识;另一方面,中小学生都学会了游泳,也可以避免发生中小学生意外溺水悲剧。
然而,不可否认,山东省要让所有中小学生都学会游泳,而且同时保证安全问题等,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首先无疑需要有一系列的相关制度保障;其次无疑还需要相关资金和教育资源的投入;再次也需要足够的游泳场馆,以保证学生学习需求;最后还得做好相关教育与宣传工作,避免学生学会了游泳而去河流、水塘等危险的地方游泳和戏水,导致“淹死会水的”情况出现。
可以说,让中小学生都学会游泳,是一个比较大的体育改革,也是一项绝对艰巨的任务。拿游泳场地来说,当下可以供市民游泳的专业性场馆并不多,加上一些场馆收费较高,令普通人望而却步。而就学校而言,能建设有游泳馆等场地,配备专业教师、专业教学设备和救援设备的,更是凤毛麟角。在这样的情况下,让中小学生到哪里去学游泳呢?
很明显,我们不仅需要在3-5年时间内,让所有中小学生都学会游泳,更需要就此形成长效机制,在5到10年内,甚至在以后的所有时间里,都让中小学生有机会学游泳、会游泳。为此,除需要建立充分的制度保障和政策支持、技术支持、资金投入支持等以外,我们显然还需要对其严格落实,避免出现中小学生只是理论上的会游泳,嘴上的会游泳;同时,需要做好相关安全保障与安全教育宣传工作,保证中小学生学游泳能够成为一项长效的体育运动,而不是一时安排、一场短期的学游泳运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