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觀點>>每日最新評論

郭元鵬:別把聾啞小伙的幸福埋葬在結婚証裡

2013年11月16日08:45    來源:齊魯網    手機看新聞
原標題:郭元鵬:別把聾啞小伙的幸福埋葬在結婚証裡

  作者:郭元鵬

  一位是聽力二級殘疾的小伙子,一位是視力一級殘疾的姑娘,為了一本結婚証,他們從去年下半年開始跑民政部門,前前后后跑了5趟,直到姑娘都懷孕7個月了,還是沒能領証。而最讓姑娘想不通的是,領不到結婚証的原因是因為自己男友殘疾,“他們說我老公說不了話,說不出我想結婚,無法溝通,不給辦”。這是發生在浙江瑞安的一件尷尬事。(11月15日錢江晚報)

  為什麼沒有給這位聾啞小伙子辦理結婚証?當地婚姻登記機關說有苦衷。兩人來登記的時候,工作人員曾經詢問過聾啞人小蔡“你是不是來結婚的”,小蔡點了頭,再問小蔡“你是不是來離婚的”,小蔡還是點點頭。他們認為小蔡不能真實表達自己的意願,所以根據國家規定,不能予以登記結婚。

  如果僅僅從民政局的角度看問題,他們的這種做法也是說不出什麼毛病的。根據《婚姻法》規定,男女雙方隻要符合法律規定,完全出於自願,就有結婚的權利,可以建立夫妻關系。任何組織和個人都不能干涉公民的婚姻自由。這表面上看,婚姻登記處的做法是在按照法律規定保障個人結婚自由的權力。

  但是,你仔細分析一下,這就不符合邏輯。盡管這位聾啞人聽不到也說不出,可是你從他的各種行為中就可以看出人家真的是來登記結婚的。婚姻登記處所說的“離婚、結婚都點頭”的說法是站不住腳的。這從很多方面都可以間接的証明結婚是他的個人意願。我們來試著分析一下。

  首先,他為什麼和女朋友一起牽手而來?盡管不能和工作人員溝通,盡管也不能夠和手語專家溝通,但是不代表他不能和家人溝通,也不代表他不能和自己的女朋友溝通。既然他願意來到登記處,既然他願意和女朋友一起手牽手來到登記處,就說明在來之前,其家人和女朋友都是和他有過溝通的。這就証明結婚是他的意願。

  其次,這位聾啞人和女朋友不是一次而來,他們已經來了很多次。雖然他是聾啞人,但是他不是智力障礙者,能夠一次次的陪著女朋友來到這兒,能夠很是焦急的表情,也足以証明他對結婚的渴望。他總不會認為到這樣的地方是游山玩水的吧?也不會認為是買青菜的吧?

  三是,幾個月下來,這位聾啞人的女朋友已經懷了孕,到現在已經7個多月了,這中間他們已經來了5次,這說明一點,兩個人是住在一起的,是有正常的思想交流和生活交流的。鑒於男性生理特點,女方能夠懷孕也說明一點,夫妻生活是這位聾啞人自願的。既然兩個人可以生活在一起,而且還懷孕了,說明他們的在一起也是自願的。

  這種種跡象都表明,這位聾啞小伙子的結婚意願是強烈的,也是其主觀願望。在這種情況下,婚姻登記機關,就需要在辦理業務的時候,多聽聽孩子家長的意見,讓孩子家長和女方與這位聾啞人交流作為辦理証據。為了確保萬一,也可以搞個現場錄像為証。我們不能讓死規定踐踏了以人為本的美好。對於特殊情況下的婚姻登記,民政部需要重新考量和思考了!

  特殊情況的人總會很多,請給聾啞人把愛埋藏在心裡的權力!

(來源:齊魯網)

分享到:

社區登錄
用戶名: 立即注冊
密  碼: 找回密碼
  
  • 最新評論
  • 熱門評論
查看全部留言

24小時排行 | 新聞頻道留言熱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