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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聚焦薄熙來被判無期徒刑:官職再"大","大"不過法

2013年09月23日13:20    來源:人民網-觀點頻道    手機看新聞

人民日報評論員:堅持法治反腐,建設廉潔政治

 律己廉為首,治國法為先。堅定不移懲治腐敗,是我們黨有力量的表現,也是全黨同志和廣大群眾的共同願望。對薄熙來的堅決依法懲處充分表明,黨紀國法面前沒有例外,不管涉及到誰,都要一查到底,都要依法嚴懲。實踐証明,反腐敗越堅決,堅持“老虎”“蒼蠅”一起打,就越能發揮震懾力。

人民網評:由薄熙來案看法治是反腐的根本出路

薄熙來案仍未塵埃落定,因為這是一審,尚不知薄熙來是否上訴。但縱觀整個薄熙來案,可以說每個細節都浸潤了法治精神。從一開始的立案,到公訴,再到公開審理,以及如今的宣判,無不嚴格依照法律法規進行。

環球時報:一審判薄無期徒刑彰顯法律的剛性

曾有人“根據經驗”預言薄熙來將會被判有期徒刑十幾年。這些“經驗”的依據是薄熙來之前的“地位”等非法律元素。就像他們認為薄案庭審的信息公布會非常有限一樣。然而薄案自始至終扣緊法律,它不是一部提前寫好的“劇本”,法律在這當中的至高無上地位不斷得到驗証。

新京報:薄案判決,罪責越大,代價必然越大

薄熙來案中的很多犯罪事實,距今已有十多年,但時間並不能洗刷罪責。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該案從庭審到判決,堪稱一次闡釋法治尊嚴的“課堂”。無論是誰,官職再“大”,終究“大”不過法律。隻要濫用權力、觸犯法律,都不可能永遠逍遙法外﹔罪刑法定,其犯下的罪責越大,所將付出的代價,也必然要大。

法制日報評薄熙來案判決:以事實為根據 以法律為准繩

依法公開審理,彰顯程序正義﹔依法公開判決,彰顯實體正義。透過長達五萬余字的判決書,我們可以清晰地看到,濟南中院作出的一審判決,案件事實清楚,証據確實充分,體現了罪刑法定原則和罪責刑相適應原則,彰顯了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准繩的法治精神。

京華時報:薄熙來案是一堂法治公開課

在這堂法治的公開課上,從每一項罪名的提出,到証據的呈現﹔從重要証人的出庭,到被告人、辯護人等的質詢,不僅體現了法律意義上的程序正義、實體正義,也使公眾完成了對薄熙來其罪其罰的理解與思考。

北京晨報:薄熙來案審理展現法治勝利

長期以來,擺不好權與法的位置,是約束社會前行的瓶頸,而薄熙來案的公正審理,展現的是“面壁十年圖破壁”的決心。如果說,宣判前還有種種猜測,宣判后的事實則化解了人們的擔心、懷疑和動搖。這,體現的是法治精神的勝利,展現的是公開、公正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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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王倩、文鬆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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