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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君超:向謠言宣戰——評"北大女狀元"回國維權

2013年08月26日12:59    來源:千龍網    手機看新聞

  原標題:王君超:向謠言宣戰—— 一評“北大女狀元”回國維權

  近日,被誣為“北歐裸捐”的昔日北大“女狀元”、正在北美留學的張穎回國維權,准備報警找出最初的造謠者,並向傳播過此消息的門戶網站索賠。我們為張穎的“覺悟”而感到高興——因為對付造謠者和惡毒的網絡謠言,只是“用事實說話”是不夠的,必須拿起法律的武器來捍衛自己的人格尊嚴。

  今年4月,一組“北大女生國外裸奔”的圖片開始在網上流傳,范圍波及海內外上千家中文網站的新聞性欄目、論壇、博客和貼吧。有的帖子還指名道姓地提到:女主角就是北大碩士畢業生、曾經的天津市高考狀元張穎。媒介批評網的“反謠頻道”當時曾設法與張穎取得聯系,希望為她提供力所能及的幫助。但是,由於她懼怕謠言進一步擴大,而採取了息事寧人的態度。但是,“樹欲靜而風不止”,造謠者和傳謠者並未“息事寧人”,而是變本加厲地傳謠。至今在互聯網上搜索這一消息,仍可見到許多針對受害者本人和原畢業院校的謾罵、攻擊信息。

  隨著互聯網的快速發展,網絡已成為人們日常生活的一部分,甚至成為年輕公民的一種生活方式。網絡在傳遞信息、表達民意、提供娛樂、輿論監督、促進民主等方面發揮的作用越來越大。但是毋庸諱言,網絡的特性也使得謠言的傳播更為便捷。一些網站置職業道德和公民的名譽權、人格尊嚴於不顧,或者良莠不分、疏於管理,使得謠言的得以大肆傳播。一時間,“網傳”成為這個時代的流行語﹔“人在江湖漂,誰能不挨刀”成為網民自嘲的口頭語。更有甚者,在一些網站上,許多女藝人的頭像被嫁接在不堪入目的黃色圖片上﹔另一些人則無端地被扣上“斷背”、“變性”、“包養”的帽子。眾所周知,除非是出於公眾利益的需要,媒體公開公民的隱私已屬違法,並嚴重違反職業道德﹔更何況那些無中生有、有損人格尊嚴的“傳聞”!謠言屢見不鮮、屢禁不止,不能不說是“媒體亂像”之一種。毫無疑問,謠言的盛行,直接損害了網絡媒體的公信力,也玷污了蓬勃發展的中國互聯網事業。

  由於我國目前尚缺少專門的網絡法律和反網絡謠言的經驗,致使造謠者還有不少空子可鑽。立案、查証的困難和辦案過程的漫長,都使得造謠的低成本和反謠的高代價形成鮮明的對比。如果說“紙媒體”時代靠誣告信散布謠言者“花上八分錢,忙你大半年”的話﹔那麼今天的造謠者則隻需要上傳一個帖子,就可收到“花不幾分錢,害慘你幾年”的效果。不可諱言,由於法律的“斷橋”和一些地方公安機關辦案不力的緣故,致使公民個人的網絡名譽維權舉步維艱。在這方面,我國遠遠落后於世界上的許多國家﹔也遠遠滯后於我國其他領域對公民權利的保護。盤點近幾年有關公民個人的網絡糾紛案,最終查個水落石出、令造謠者“搬起石頭砸自己腳”的屈指可數,大多數的網絡官司往往不了了之﹔更慘的受害者則連一個正式的“道歉”都得不到。我們不禁要問:是誰賦予了媒體這麼大的權力,竟然可以置憲法賦予的、人人可享的公民權利於不顧?我們何時才會有一個文明、純淨、守法的網絡環境,使謠言不再蔓延、造謠者不再囂張?

  希望畢竟是有的,但是我們需要付出極大的努力。懲治謠言這一“網絡之癌”,不僅需要法律的完善,而且要靠互聯網生態環境的極大改善﹔要靠受害者網絡維權意識的覺醒﹔要靠網管和網友辨謠、反謠素質的提高﹔更要靠那些像張穎一樣的受害者勇敢地站出來,向謠言宣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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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王倩、文鬆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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