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惡意詆毀他人當成成名的捷徑,把制造傳播謠言當成一門病態的生意,還通過非法刪帖牟取利益,“秦火火”等謠言制造商、批發商,把網絡當成了為所欲為的平台,這是玩火。這樣做,傷害了公民名譽權,危及了公民的財產安全,還影響了社會穩定、損害了公共利益。這樣做,不只是突破了道德底線,還踐踏了法律紅線。
網絡虛擬,責任不能虛擬﹔法治社會,網絡不是盲區。惡意編造傳播網絡謠言,必將面臨法律的嚴懲。玩火者當罷手,造謠傳謠者當警醒!
(來源:公安部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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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王倩、文鬆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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