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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報:沒聯防隊,怎麼治理農村“臟亂差”

徐明軒

2013年08月05日08:28    來源:新京報    手機看新聞
原標題:沒聯防隊,怎麼治理農村“臟亂差”

據新京報調查,北京菜販洪友剛因在一個違規垃圾堆上扔了包垃圾,汽車就被扣押,還被“重罰”5000元,而且沒有發票。對他做出“處罰”的並不是城管等政府部門,而是豐台區花鄉新發地村花錢聘的“聯防隊”。目前,北京不少村庄都聘有“聯防隊”。聯防隊根本沒有處罰權,有些聯防隊員卻任意扣押財產、做出“處罰”,乃至敲詐商販。

北京以及其他地方的聯防隊制度起源於上世紀80年代改革開放之初,其本意是村民互助、維持治安的組織。但隨著各地快速城市化,聯防隊的合法性陷入了危機。

首先,目前的聯防隊超出了村民自治的范圍,僭越了行政權。比如,聯防隊“處罰”菜販洪友剛扔垃圾的依據,是村裡一個“自治章程”,而菜販根本不是當地村民。而且行政處罰權隻能由國家工作人員依法律授權行使,聯防隊做出的“處罰”是違法的。

其次,有些聯防隊魚龍混雜、不受監督。他們不受政府有效監督,警方管不到他們,鄉鎮隻負責對他們的“教育”,城管也不是他們的上級。

早在2004年公安部就有命令對所謂“治安員”進行清理,但一直執行不力,原因還在於沒有理順高速城市化過程中基層的治理機制:新興城市化的郊區的警力、保潔、道路保養等公共服務沒有跟上,聯防隊就畸形地填補了公共服務的空缺。

為提升首都法治環境、消除基層治理隱患,有必要清理聯防隊制度,但並不是對村庄的公共環境治理放任不管。關鍵是公共管理服務進村入庄,通過警力下沉、城市管理服務下沉,實現城鄉公共服務均等化,郊區就不再需要聯防隊這種經常處於違法狀態的畸形“公共服務”。

比如過去公安隻在鄉鎮設派出所,在村級沒有日常警力安排。但隨著快速城市化發展,一些村的外來人口遠超戶籍人口,企業、商業發達,治安環境遠非傳統意義上的村庄,這時政府就應及時提供治安公共服務。

同樣,過去村級鮮有發達的公共設施,城管、市政服務沒有必要下到村裡,但現在亂扔垃圾、亂設攤等城市病已經在一些村庄出現。舊有的村民自治制度已無力提供匹配的公共服務,那麼政府的公共服務就要及時跟進下沉,填補這個空缺,不能再按老黃歷辦事,把已然城市化的農村還當成傳統農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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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石冰心(實習生)、文鬆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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