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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日報:農民工的過萬“高薪”不能止於“讀懂”

郝迪婧

2013年07月15日11:37    來源:海南日報    手機看新聞

日前,有網友晒出建筑工地的“民工工資單”,最高過萬元,最低也有5000多元。記者通過實際調查發現,農民工的真實工作狀況並非像網友晒出的那麼“美好”———所謂的“高薪”建立在高強度的勞動和犧牲休息、健康的基礎上。(7月12日《人民日報》)

近一段時期以來,網上關於“農民工工資逆襲白領”的艷羨聲不斷,一則女碩士感慨年薪5萬、收入不如農民工的訴苦帖更是引發了民眾熱議。這個時候,媒體通過實際調查報道真相,讓網友消除誤讀、讀懂農民工“高薪”背后的酸楚,很及時也很有必要。不過,面對農民工的“高薪”,我們不能僅僅止於“痛於心”的“讀懂”,更重要的是“見於行”,努力消除“高薪”背后的農民工的“酸楚”。

我國《憲法》明確規定休息權是公民的基本權利之一,《勞動法》則具體規定:“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44小時的工時制度。用人單位應當保証勞動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同時,也明確了公民依法享有法定節假日的休假權。然而,現實情況是多數農民工成了“法外之人”。據國家統計局發布的《2009年農民工監測調查報告》顯示,每周工作時間超過《勞動法》規定的44小時的外出農民工佔89.8%。

農民工在很大程度上淪為喪失休息權的“法外之人”,源於《勞動法》等法律法規缺乏下位的具體化規定,不夠細化,原則強而可操作性不足﹔源於相關部門執法力度不夠,監管力度不足﹔源於當下法律救助機制不夠完善﹔源於農民工群體法律觀念淡薄,資強勞弱形勢下的維權成本過高……

因此,要想消除“高薪”背后的“酸楚”,應該首先完善相關的法律法規,出台配套的實施細則,加大對侵害農民工休息權等違法行為的懲處力度,比如責令違法違規用工單位支付高額損害賠償費,責令其停業整頓,對相關負責人予以行政拘留等。

其次,應盡快通過出台《反就業歧視法》等法律法規,消除有關農民工年齡、學歷等方面的就業歧視,並幫助農民工拓寬就業渠道,保障其就業權、工作權,因為沒有就業權、工作權,休息權也就無從談起。同時,改革城鄉二元的戶籍制度,完善有關農民工的社會保障制度。

再次,應加大法律宣傳、教育力度,提高用工單位的守法意識,提高農民工拿起法律武器保護自身合法權益的主動性。 (郝迪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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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王倩、文鬆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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