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日前發布任前公示,31歲的共青團銀川市委書記、18歲中專畢業后參加工作的位西北擬任副廳級官員。據悉,位西北由科級升到副廳級僅用了三年半時間。據介紹,位西北中專畢業后偶然的機會得到了銀川前市委書記崔波的賞識,給崔波當過秘書(7月9日《京華時報》)。
每每有年輕干部被火箭提拔,人們總會投去異樣而懷疑的目光,而在大大小小的質疑聲中,很多有著官員子女背景的年輕干部,往往經不起小小的質疑,結論大多是“違規提拔”。位西北這位31歲的青年干部,父親也僅僅曾任過鎮人大主席,而母親務農,可見其仕途的飛躍並非家庭背景的“燃料”作用,沒准其3年正科升副廳的破格提拔背后,真的是其真實才華和領導能力的作用。
根據《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規定,提任縣(處)級以上領導職務的,一般應當具有在下一級兩個以上職位任職的經歷。提任縣(處)級以上領導職務,由副職提任正職的,應當在副職崗位工作兩年以上,由下級正職提任上級副職的,應當在下級正職崗位工作三年以上。
再來看位西北的提拔軌跡:2010年1月,時任銀川市政府辦公廳主任科員的位西北升任銀川市委辦公廳副主任(副處級)﹔2012年3月,位西北被任命為共青團銀川市委書記(正處級)﹔今年6月25日,位西北又出現在副廳級干部任前公示名單上。可見,位西北缺乏“提任縣(處)級以上領導職務的,一般應當具有在下一級兩個以上職位任職的經歷”,而“由下級正職提任上級副職的,應當在下級正職崗位工作三年以上”的條件也不符合,是一個被有關領導逐級大膽破格提拔的年輕干部。
反觀現在已經被証實是違規提拔的很多案例時,我們會發現,違規“破格晉升”是一個主要的原因。如前不久被曝光的廣東揭陽27歲副縣長江中詠,揭陽市委不僅撤銷了江中詠揭東縣副縣長的任職決定,按辦事員職務重新安排工作,江中詠在炮台鎮、霖磐鎮等地從團委副書記到鎮黨委書記等一系列任命決定也由當地黨委撤銷,因為這些決定明顯違反了《公務員職務任免與職務升降規定(試行)》中晉升職務應當具有的相關年限的規定。
那麼,31歲的位西北,短短3年多時間由正科升至副廳,其破格提拔的理由是什麼呢?難道就是任前公示介紹的“近年來,積極配合參與調研工作,起草了多份有較強指導性的調研報告”、“他還曾建立了‘一個平台、四個機制’的銀川市志願服務體系,開展了100場志願服務活動”等嗎?這樣的事跡,顯然不能支撐其3年正科升副廳的飛速躍升,至少這些理由並不能讓我們完全信服。恰恰相反,他曾經是領導很賞識的身邊人的角色,倒令人會去琢磨一下他為何能3年正科升副廳。
我們當然不反對破格提拔德才兼備的年輕干部,但在選拔任用時,應該讓我們信服、佩服那些快速升遷的年輕干部的確是值得破格任用的青年才俊,而不是因為德才之外的“長官意志”等違反組織人事紀律的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