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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江日報:對唐慧的“人文關懷”不能代替其他

李杏

2013年07月03日10:43    來源:長江日報    手機看新聞

      媒體報道,昨日,唐慧訴永州勞教委案二審在湖南高院公開審理。法庭上,永州勞教委承認曾提出給唐慧10萬元和解,但強調是對其人文關懷的生活救助,並表示願意放下姿態進行賠償。此案將擇期宣判。

      唐慧案因“上訪”和“勞教”等關鍵詞,引發了輿論的廣泛關注。在長達7年的時間裡,唐慧為了維護女兒和自己的尊嚴與權利,歷盡艱辛。從千方百計自己解救女兒,到以死相逼才得以立案,再到因“非法上訪”被勞教,直到目前仍在艱難為自己討說法。

      永州勞教委願意“賠償”了,案件將宣判,但這是否意味著唐慧就要“勝利”了?

      最初,唐慧的悲憤就是起始於司法的不力,一樁惡性案件,卻隻能靠受害人母親的非正常手段才進入司法程序。唐慧在上訪中是否有不當行為,卻也不是由法律裁斷,而是一紙“勞教”決定。雖然勞教被撤銷,但該勞教決定並未被確認是否違法,勞教被撤銷的理由是出於對唐慧女兒的人文關懷,使用的法律依據則是《行政復議法》關於“具體行政行為明顯不當”的規定。

      做得不好和做錯不是一回事,人文關懷算是補償,但不能代替其他,更不能代表全部。湖南省委政法委曾對外界表示,省委政法委對永州幼女被強奸、其母唐慧反映的有關情況高度重視,已成立調查組赴永州調查此案辦理情況。調查組負責人表示,一旦發現有錯,將堅決依法糾正。如有違法違紀行為,將依法依規給予嚴肅處理。司法的原則與權威,不能被模糊和削弱,是非問題也不應被遮蔽,有問題還是沒有問題,是對是錯,應有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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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王倩、文鬆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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