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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城晚報:所謂“仇官仇富”不能成為“擋箭牌”

張楓逸

2013年05月24日10:03    來源:羊城晚報    手機看新聞

  日前,有網友在微博發帖稱,自己在網上曝光湖南省祁東縣一辦喪事的車隊用白紙遮擋號牌,並且在向當地警方舉報后,車隊很快就撕下了號牌,因此質疑有人“走漏風聲”。在微博上向祁東縣公安局長肖良彪投訴后,反而遭對方斥責“生個腦袋是用來思考的”。面對記者的採訪,肖良彪表示,一些網友帶著仇官仇富仇政府的心態,“我也沒辦法”。(5月22日《南方都市報》)

  根據今年1月1日實施的修訂后《機動車駕駛証申領和使用規定》,“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懸挂機動車號牌的,或者故意遮擋、污損、不按規定安裝機動車號牌的”,一次記12分。然而,網友在舉報辦喪事車隊遮擋號牌后,未見警方出面處理,反倒是車隊迅速撕下遮擋號牌的白紙。對於這種蹊蹺情形,懷疑有人“走漏風聲”也是情理之中。

  對此,肖良彪沒有做出正面回應,而是用一句簡單粗暴的“生個腦袋是用來思考的”進行駁斥。這樣的言語與其公職身份極不相符,也讓公眾感到無比寒心。根據憲法,公民有監督一切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活動的權利。對於公安機關的處置,網友有權利提出質疑,有關負責人豈能以斥責回應?

  根據祁東警方的說法,接到網友舉報后,執勤民警趕到現場后對車主進行了勸導和教育,考慮到當地習俗且對方已撕下遮擋紙,並未當場處罰。這就引發出兩點疑問:其一,網友稱“報警5分鐘后就有人下車撕下白紙”,那麼警方所稱的出警是在什麼時候?其二,法治社會,一切以法律為依據。即使當地有辦喪事用白紙遮擋車牌的風俗,也必須按相關法規進行處罰,以保証法律的嚴肅性,引導社會移風易俗。祁東警方隻勸導不處罰的做法,是不是在選擇性執法?

  遺憾的是,對於網友合情合理的批評質疑,肖良彪以一句“很多網民不理解,帶著仇官仇富仇政府的心態任意謾罵,我也沒有辦法”來回應,頗有受委屈被冤枉的味道。

  誠然,現在社會上出現了許多仇官、仇富現象,這本身是不正常的,容易產生無原則的質疑和對立。但我們更要反思,為什麼會出現這種心態?易中天曾經一針見血地指出,民眾並不“仇富”,他們反對的是“不仁”﹔民眾也不“仇官”,他們反對的是“不正”。為官不正,為富不仁,這才是問題的關鍵所在。

  解鈴還許系鈴人,對於公眾的質疑,有關部門必須正面對待,有則改之,無則加勉,以公正的執法形象和充分的信息公開滿足公眾的知情權和監督權。反之,拿仇官仇富做擋箭牌,其實質是抹黑監督,拒絕監督,其結果必將是進一步加劇社會階層之間的矛盾和對立,從而破壞和諧穩定的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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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王倩、文鬆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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