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不需要一個管得過多過細的“無限政府”、“萬能政府”,需要的是一個“多掌舵、少劃槳”的“有限政府”、“服務型政府”。從這個意義上說,政府權力變小恰是一種進步。
“市長的權力變小了,這是一種進步。”全國人大代表、佛山市市長劉悅倫日前在談及機構改革時說,市長的權力變小,一是說明政府有很多不該管的東西不用管了,二是說明市長權力受到更多制約、受到更多監督。政府不能為所欲為,這是一種進步,証明國家民主化進程得到進一步提升。很明顯,劉悅倫市長所說的“市長權力”指的是“政府權力”,所謂“權力變小”是政府“放權限權”的結果,這也正是我們所一直倡導的“有限政府”概念。
長期以來,我國實行的是“大政府、小社會”的管理模式。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和社會組織的發育壯大,這種管理模式在某些方面的錯位、越位、缺位現象愈發嚴重。從行政體制內部來看,許多本該由下級行使的權力依然集中在上級手中,下級的自主決定權得不到應有的保障﹔從行政體制外部看,有些本該可以由市場和社會解決的事情,政府也自覺不自覺地攬在自己手中,直接影響到市場和社會作用的發揮。權力過大過於集中的“大政府”,在一定程度上制約了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完善,抑制了經濟發展活力和社會的積極性、創造力,增加了生產經營活動的非經濟成本,同時也容易產生以權謀私、貪污腐敗等現象。因此,必須以更大的政治勇氣和智慧深化行政體制改革,核心是轉變政府職能,要義是簡政放權。
黨的十八大報告明確要求,深入推進政企分開、政資分開、政事分開、政社分開,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繼續簡政放權,推動政府職能向創造良好發展環境、提供優質公共服務、維護社會公平正義轉變。這為轉變政府職能提供了明晰的方向和路徑。轉變政府職能,關鍵是處理好政府與市場、政府與企業、政府與社會組織、政府與個人的關系,重在向市場、社會放權,充分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基礎性作用和社會力量在管理社會事務中的作用,減少政府對微觀事務的干預。同時改善和加強宏觀管理,嚴格事后監管,努力做到不該管的不管不干預,該管的切實管住管好。簡而言之,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不需要一個管得過多過細的“無限政府”、“萬能政府”,需要的是一個“多掌舵、少劃槳”的“有限政府”、“服務型政府”。從這個意義上說,政府權力變小恰是一種進步。
轉變政府職能是一場政府自我革命,最終指向是“放權、限權、用好權”。就具體路徑而言,首先要從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入手,政府要主動地放權,堅決取消一批、下放一批、向社會轉移一批行政審批事項,不再干預微觀經濟運行﹔其次是必須改變權力高度集中的局面,尤其要最大限度地避免過多地運用行政手段配置各類資源﹔再次必須確立政府的公共屬性地位,制定對公權力約束的框架,創造條件讓人民群眾監督政府權力的運行。轉變政府職能並非一朝一夕之事,在實踐過程中也可能出現“分分合合、收收放放”的反復,成敗的關鍵並不是部門的阻力,而是改革以后能否實行有效的監管。所以,加強對政府職能轉變的監管尤為重要,這樣才能防止精簡不到位,權力有保留,或者上面簡政放權,地方層層截流,從而使改革大打折扣。
政府變小了,權力減少了,並不等於要政府“無為而治”,而是要從“重審批輕監管”模式轉變為“寬入嚴管”模式。簡政放權和加強管理二者相輔相成,簡政放權是改革,加強管理也是改革,不可偏廢。目前,社會組織的發展參差不齊,行業協會的組織質量還不高,因此不能草率地把政府某些權力下放下去,如果不對下放權力加強監管,說不定社會組織會比原來的行政機構更濫用權力。這也是許多代表委員呼吁社會組織不能變成“二政府”的原因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