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段時間,我國中東部地區持續霧霾天氣。國務院副總理李克強 15日上午出席會議時指出,解決問題需要一個長期過程,但是我們必須有所作為。環保部14日也緊急發通知,要求各地突出抓好工業煙粉塵、施工揚塵和機動車尾氣污染治理。
霧霾之痛繼續發作,一攬子補救措施,也迅速鋪開。如西安市近期就要求,“空氣質量呈紫色預警,30%的公務車停駛”。此外,多數民眾也自覺開始自贖:有人籌買“空氣淨化機”,有人索性放棄私車出行、轉投公交……面對危機,各方有著相同的痛楚和訴求,“一並努力”的格局就此形成。
事實上,即便霧霾散盡,空氣質量的惡化,也到了非正視不可的境地:據《經濟參考報》報道,最新公布的《中國環境分析》顯示,“世界污染最重的10個城市7個在中國”﹔甚至,因空氣混濁引發的“北京咳”,也被寫進外國旅游指南中。
霧霾襲城,無人能幸免。某種意義上,我們都對霧霾的肆虐負有責任,又共同承受著嚴重后果。由此觀之,“霧霾事件”的最大警示或在於,提醒整個社會,矯正那種近乎偏執的利己思維。無論生活、生產,都要將“公共利益最大化”納入決策考量。當然,公共精神的發育,不能單純依靠道德自覺。以環境保護為例,更完善的立法,更嚴格的執法不可或缺。
也許不久后,霧霾會消散。但問題是,官方與民間能否繼續維持“危機期”達成的共識?治污議題,不能只是臨時性地被重視。“我們必須有所作為”,這是霧霾天裡的承諾,更應成為每個人在每個日子裡的信條。實際上,霧霾需要我們改變的“合力”去消弭,除此沒有捷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