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個“最”,是最具影響力的地區性和國際性會議在深化反腐敗國際合作方面可謂“馬到成功”,從達成多項共識的角度來看,“互聯互通”已成大勢,“合作合力”正在路上——
11月16日,在澳大利亞舉行的二十國集團領導人第九次峰會發表公告稱:“我們核准支持增長和抗風險的《2015—2016年G20反腐敗行動計劃》。我們正採取行動建設反腐敗合作網絡,包括加強司法互助,返還腐敗資產,拒絕為腐敗官員提供避罪港。”而在此前結束的APEC北京會議周裡,亞太經合組織成員經濟體通過了《北京反腐敗宣言》,APEC反腐敗執法合作網絡也正式運行。
參加APEC北京會議的中國太平洋經濟合作全國委員會會長唐國強表示,此次美國、澳大利亞、加拿大等參與宣言的簽署釋放出一個信號,即整個亞太地區將攜手反腐敗、反賄賂,並為之出台具體措施,這讓一些海外的“反腐盲點”亮了起來。國家行政學院教授汪玉凱指出,部分外逃貪官喜歡選擇東南亞個別國家和一些太平洋島國作為出逃第一站,獲取假身份后再以那裡為“跳板”前往第三地,而反腐宣言一旦落實,“跳板”會成“斷崖”。
由此觀之,中國大力推動和參與的反腐敗國際合作、境外追逃追贓的堅定決心和有力舉措,勢將令外逃貪官“枕上忽驚起”,痛感從此陷入“四面楚歌”的絕境﹔與此同時,國內那些打算“撈足了就跑”的腐敗分子也會發現原先的“如意算盤打錯了”,通往“避罪港”的路子已經變成華容道,“遇泥濘,道不通”。
第三個“最”,是被外界視為“史上最強”的中國海外追逃追贓行動“馬不停蹄”,用網友的話形容,“節奏根本停不下來”——
2014年10月末,一場警方國際聯合行動展開,行動的對象是逃往澳大利亞的中國貪官。
這是中國2014年7月開始的公安機關緝捕在逃境外經濟犯罪嫌疑人專項行動(代號“獵狐2014”)的一部分。“獵狐2014”自7月22日開展以來,截至11月24日,中國已從美國、加拿大、西班牙、阿根廷、韓國、泰國、南非、尼日利亞等57個國家和地區抓獲在逃境外經濟犯罪嫌疑人318名,緝捕人數是2013年“獵狐行動”(主要針對東南亞地區)的兩倍多。318人中,潛逃十年以上的在逃境外經濟犯罪嫌疑人逾20名,有149名在逃境外經濟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
事實上,“獵狐2014”只是中國以零容忍態度懲治腐敗,並向縱深推進法治反腐、決不讓腐敗分子逍遙法外的一個縮影。就在今年1月召開的中國共產黨第十八屆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第三次全體會議上,中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中央軍委主席習近平強調:“不能讓國外成為一些腐敗分子的‘避罪天堂’,腐敗分子即使逃到天涯海角,也要把他們追回來繩之以法。”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紀委書記王岐山在這次全會所作的工作報告中也明確指出,加大國際追逃追贓力度,決不讓腐敗分子逍遙法外,給妄圖外逃的腐敗分子以震懾。
按照中央要求,在中央反腐敗協調小組設立國際追逃追贓工作辦公室,作為辦事機構(具體工作由中央紀委國際合作局承擔)﹔辦公室成員由與追逃追贓工作密切相關的中央紀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外交部、公安部、國家安全部、司法部、人民銀行等單位負責同志組成。今年以來,在中央反腐敗協調小組的統一部署下,有關部門先后成立了國際追逃追贓工作內部協調機制,組織開展了追逃追贓專項行動,多管齊下,綜合施策,形成了追逃追贓工作的整體合力。從7月22日起至今年年底,全國公安機關集中開展“獵狐2014”專項行動。9月26日起,全國檢察機關開展為期半年的職務犯罪國際追逃追贓專項行動,集中追捕潛逃境外的職務犯罪嫌疑人。10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外交部等四部門聯合發布了《關於敦促在逃境外經濟犯罪人員投案自首的通告》,敦促在逃境外經濟犯罪人員2014年12月1日前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自動投案。10月23日,中國共產黨第十八屆中央委員會第四次全體會議通過《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其中明確要求加強反腐敗國際合作,加大海外追贓追逃、遣返引渡力度。這些政策、舉措均指向一個目標——反腐、抓逃制度化和常態化。
從“打虎”到“獵狐”,從境內筑堤到境外織網,從整頓吏治到厲行法治,從揚湯止沸到釜底抽薪……一系列令世界矚目的強烈信號和務實行動,無疑表明全球最大執政黨“反腐敗高壓態勢必須繼續保持,堅持以零容忍態度懲治腐敗”“不能讓有問題的人心存僥幸,不能讓腐敗分子有立足之地”等反腐宣言“言必信、行必果”。(記者 陳治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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