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規黨紀嚴於國家法律,黨的各級組織和廣大黨員干部不僅要模范遵守國家法律,而且要按照黨規黨紀以更高標准嚴格要求自己。”十八屆四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對黨法同國法的關系進行了新闡釋,肯定了加強黨內法規體系建設對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重要意義,顯示出以從嚴治黨和依法治黨推進法治中國建設的堅定決心。
《決定》明確了黨依據憲法法律治國理政、依據黨內法規管黨治黨的重要職責,同時強調“堅持黨的領導,是社會主義法治的根本要求”,從政治決斷的高度,理順了黨的領導和依法治國的關系,成為新時期全面推進依法治國進程的總指南、總方針。突出強調黨規黨紀嚴於國家法律,意味著不僅任何黨組織和個人都沒有超越憲法和法律的特權,而且還要受到更為嚴厲和苛刻的黨規黨紀要求。這是黨要管黨、從嚴治黨的又一次政治宣誓,也是黨領導法治建設的決心和態度的集中體現。用嚴格的黨章黨法和黨規黨紀,塑造一個信仰堅定、紀律嚴明、作風過硬、清正廉潔的政黨,法治中國建設才能獲得根本性保障和持久性動力。
治國先治黨,依法治黨是依法治國的重要內容,同時也是不必可少的前提。實現依法治黨,既要“法律紅線不能觸碰、法律底線不能逾越”,更要“運用黨內法規把黨要管黨、從嚴治黨落到實處”。這是因為,法律法規是包括黨員干部在內的所有公民的行為准則,而黨的先鋒隊性質和先進性要求、黨的奮斗目標和所肩負的使命,決定了黨組織和黨員干部還必須接受比普通人更嚴格的約束。黨法不能超出國法之上,但黨法必須比國法更為嚴格和詳細。黨員干部自覺遵守黨紀國法,才能讓全社會獲得尊法、守法、用法的標杆,激發起對法治的信心和對法律權威的認同。
“裸官”如何治理?“與他人通奸”怎樣處罰?黨政干部企業兼職如何清理?類似問題相關法律並沒有作出嚴格規定,而黨內法律卻有著清晰的要求,這充分說明,黨法嚴於國法,制定和執行更為嚴格細致的黨內法規,才能落實黨要管黨、從嚴治黨的要求,才能擔綱起黨領導法治建設的重任。從現實案例看,一些黨員干部從一瓶酒、一個紅包、一次宴請滑向腐化墮落深淵,沉痛教訓提醒我們,黨規黨紀具有先導性、源頭性的特征,繃緊黨規黨法的制度紅線,督促黨員干部緊握黨風黨紀的戒尺,才能從源頭上淨化黨的肌體,防止小錯釀成大錯、違紀走向違法。
昨日,中央軍委原副主席徐才厚涉嫌受賄犯罪案被移送審查起訴的消息公布,也再次驗証了黨內無特權、反腐無禁區的鐵律。對腐敗一查到底,對“四風”一反到底,已成為從嚴治黨的“新常態”。繼續以馳而不息地態度加強黨內法規制度建設,運用黨內法規把黨要管黨、從嚴治黨落到實處,一定可以用依法治黨推動依法治國,匯聚起建設法治中國的強大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