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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網評:學費不是高校“想漲就漲”的提款機

鄧海建

2014年08月08日14:46    來源:人民網-觀點頻道    手機看新聞

江蘇、貴州、浙江、寧夏等多個省區市近日陸續發布了普通高校學費上調信息,部分省區平均漲幅達到50%。比如6月,浙江省公布了公辦高校學費調整定價方案,省公辦高校的工科、醫學類專業學費約提高了31.8%,其他專業的學費上調幅度在13%到14%之間。寧夏高校中文史類、理工農類、醫學類的學費漲幅都超過了50%。

高等教育不是義務教育,學費隨行就市也是情理中的事。在柴米油鹽價格飛奔的時候,學費適度上漲也算合情合理。不過,高校的學費畢竟不是充分競爭的市場價格,再說,教育又事關百年大計,因此,漲價這回事,不僅要合乎情理,更要經得起程序正義的考量。

學費這回事,本質上牽扯教育公平。以廣州醫科大學專業學位研究生為例:自今往后,學費每年要交2.8萬元,住宿費每年1200元,“算下來,讀3年研究生花費要8萬多元。”不妨再看看家庭收入情況:以統計局的權威數字為例,2013年,陝西省農民人均純收入6503元,這還“較上年增長了12.8%”。可是,這點錢,不吃不喝,半年的學費都供養不起。即使以“比較便宜”的本科段學位來看,不少欠發達地區的家庭收入水平,顯然也供養不起一個大學生,更別說多子女家庭。如此循環下去,窮孩子的人生夢想,恐怕就要被學費扼殺在校門之外,而代際固化的隱憂,也會因為高學費而累積成公共問題。

正因如此,這些年,制度設計始終對學費上漲沖動秉持基本的警惕。2001年至2006年,教育部、財政部和國家發改委每年都下發通知,強調“高校的學費和住宿費標准要穩定在2000年的水平上,不得提高”。2007年國務院專門發文要求,“今后5年各級各類學校的學費、住宿費標准不得高於2006年秋季相關標准”。遺憾的是,去年開始,5年期限一過,就像景區門票挨過了“限漲令”一般,廣西、福建、山東、湖北、天津、貴州等地就先后上調了高校學費。

高校學費不是不能上漲,但“盡量不上漲”應為底線,即便不得已上漲,更要在漲價前算好幾筆帳:一是看看有沒有盲目擴建,有沒有資不抵債后拿學費墊付債務利息﹔二是看看行政機構有無冗員,行政開支有無混雜尋租成本的現象﹔三是查查地方財政撥付有無到位,預算責任不能轉嫁給家長。更重要的是,根據《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及教育部《高等學校信息公開辦法》,任何學費的上漲,都應該有更為公開透明的民主程序。學生及家長、專家學者、審計部門等,都得有相應的發言與博弈權。

尤其對公立高校來說,公益屬性不能只是句空話。去年5月15日,國務院總理李克強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進一步提高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學生比例。讓寒門學子上得起大學,高校學費應該有態度、更該有行動、有情懷。一句話,學費不是高校“想漲就漲”的提款機,誰漲價,誰就得接受專業審計及公共監督的質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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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王倩、文鬆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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