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下午,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周強周強在回顧2013年主要工作時指出,發揮刑事審判在懲治腐敗中的職能作用,加大對貪污賄賂等犯罪的打擊力度,審結國家工作人員貪污賄賂、瀆職侵權犯罪案件2.9萬件,判處罪犯3.1萬人,其中包括薄熙來受賄、貪污、濫用職權案,劉志軍受賄、濫用職權案等一批大案要案。(人民網3月10日電)
十八大以來,黨中央把反腐敗斗爭擺在了突出位置,尤其是“老虎”、“蒼蠅”一起打的做法,更是讓廣大人民群眾拍手稱快。通過兩高報告,我們有個強烈感受,那就是堅持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反腐敗,通過直播庭審薄熙來案件等粉碎庭審走過場傳言,可以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就能從源頭上、根本上遏制特權思想、預防權力腐敗、維護法律尊嚴。
法律剝去了腐敗官員的“特權”,法律是懲治腐敗的一把利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法律的根本准則。無論是領導干部,還是平民百姓,在法律面前都是平等的一員,觸犯了法律,必將受到法律的嚴懲。去年以來,中央查處的薄熙來案、劉志軍案等一批大案要案,可以看出,無論是誰、無論職位有多高、無論曾經功勞有多高,隻要違背了法律,損害了人民的利益,必將嚴懲不貸。
法律提供了預防、懲治腐敗的強大保障。一些腐敗官員不僅思想道德敗壞,還極為奸詐、善於詭辯。有的把責任推脫到別人身上,有的鑽了法律的空子,有的玩擦邊球,通過種種手段,想方設法避開法律的制裁。由此可見,腐敗官員的內心是懼怕法律的,他們的所作所為見不得光,見到法律如同老鼠見了貓。所以,在反腐敗斗爭上,必須堅持法制第一,構筑法律反腐的制度體系,形成不想腐敗、不敢腐敗的強大威懾。
可以說,“兩高”報告充分顯示法治反腐已經進入佳境,也讓人們對新時期下法治反腐的前景充滿無限期待,期待在法律的強大威懾下,官員腐敗案從此銷聲匿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