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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報四評東莞掃黃風波:治理責任不可含混

——“東莞掃黃風波”的思考之四

鐘新文

2014年02月16日02:40    來源:人民日報    手機看新聞
原標題:治理責任不可含混(人民論壇)

  維護公序良俗,引導社會風尚,是媒體的價值所系,也是治理者的責任所在。東莞掃黃中,無論是媒體關於色情業泛濫的報道,還是當地政府部門的迅速整治、堅決打擊,都是各自責任的體現,有著毋庸置疑的正當性、合法性。

  然而,一些人卻搬出“影響經濟說”,為東莞色情業泛濫鳴冤叫屈。認為色情服務解決了“就業”、帶來了商機,對當地經濟有“貢獻”、發展有“益處”﹔甚至認為“存在的就是合理的”,在市場經濟條件下,隻要有需求,就應該有回應、有供給。這種為畸形發展辯護的論調值得警思。

  賣淫嫖娼是違法的,這一點用不著再強調了。建立在不道德、不合法基礎之上的發展,即便真的能為當地帶來一時的所謂“繁榮”,也只是飲鴆止渴的幻象。唯利是圖,藏污納垢,背離了法治精神,搞壞了社會風氣,玷污了城市形象,到頭來隻會得不償失。如果說普通公民在這方面存在一些糊涂思想、錯誤認識尚可原諒,為政一方的治理者要是也秉此立場,那就絕對不能容許了。

  對於賣淫嫖娼,從一開始就應該鐵腕治理、露頭就打,才能讓涉事者受罰、心動者自重、圍觀者警醒,也才能避免黃流泛濫、塑造良好風尚。一再放任以至成了“黃泛區”,屬於典型的監管失職。用“有利發展”給予同情,用“色情無罪”進行開脫,都是強詞奪理。更何況,這后面還可能隱藏著權力尋租和腐敗黑洞。

  正因此,輿論更該思考的,不是發展“性經濟”是否應該,而是為何如此明顯的不合理、不合法行為,會在當地成建制、成規模地出現。究竟是什麼原因,讓屢屢進行的嚴厲整治和打擊失效?又是出於什麼目的,使得賣淫嫖娼產生集聚效應而成了“產業”?對此,無論是大意疏忽還是有意為之,都需像政法機關表態的那樣,在不放過組織者、經營者的同時,堅決打擊幕后“保護傘”。

  東莞地處對外開放的窗口區,較早接受了現代管理理念,無論是制造業和服務業都有引以為傲的傳統,這是東莞經濟起飛的真正動力。正如東莞網絡文化協會發布的一組圖片所言,“莞式服務”,可以體現在機械制造每次作業0.01厘米的精確中,體現在快遞服務每天收發50件貨物的效率裡。如今,色情業的泛濫讓“莞式服務”蒙羞。如果再不幡然醒悟,反而認為這是“發展的路徑選擇”“轉型的必然方向”,隻會葬送“東莞堵車,世界斷貨”的輝煌,失卻“制造之都轉型創造之都”的動力。

  無論從什麼角度看,東莞都應該以此次輿論風波為契機,刮骨療毒、重典治亂,把色情服務清掃出去。其他地方同樣應該看到,全面深化改革,推進治理能力的現代化,離不開對違法行為的打擊、對社會風氣的澄清,以及對未來發展的布局,這才是社會治理者的責任。不管深化改革力度有多大,不管市場化會走多遠,色情產業合法化都沒有必要,更沒有可能。

  專項整治開始3天,查處涉黃場所187間、抓獲嫌疑人員920人,顯示沉?之重,也彰顯決心之大。隻有對色情行業泛濫時刻保持警覺、對違法行為始終不留死角,以良好社會風氣為自己正名,東莞才能真正做到今天“不哭”、明天“挺住”。


  《 人民日報 》( 2014年02月16日 02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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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曹昆、文鬆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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