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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新聞總人物盤點:李某某

2013年12月20日16:15    來源:新華網    手機看新聞

李某某

  因為“星二代”的特殊身份,“李某某等五人強奸案”備受全社會關注。隨著11月27日二審宣判結果的公布,這場轟動2013年的案件終於告一段落。事件主角李某某被判十年也已成為不可更改的事實。

  從今年2月到12月,李某某強奸案伴我們走過了大半個2013年。從“要求律師發公告稱李某某沒有參與涉嫌強奸案”到“做無罪辯護”,從“稱輪奸陪酒女無罪”到“申請公開審理”,從“控告酒吧涉嫌介紹賣淫和敲詐勒索”到“上訪、申訴”,李某某強奸案不亂翻新花樣,挑戰公眾底線。多次更換律師、數番折騰后,最后還是逃不出法律的公正裁決。

  2013年2月22日,一位網友“王豐-SCMP ”爆料稱:“海澱公安分局21日晚上以涉嫌輪奸刑事拘留了一名叫做“李冠豐”的年輕男子。名字雖然改了,但還是有人認出來他真正是誰”。博文最后,附上了李雙江之子李天一的網頁鏈接,暗指涉事男子就是李天一。2月22日,北京警方証實李某某被刑拘。

  隨著“李某某事件”持續升溫,網上接連出現“李某某案”同案犯的各種傳言。7月2日晚,北京市公安局對此作出了回應。警方表示,網上關於另幾名犯罪嫌疑人家庭有“背景”的傳言,不是事實。“身份”風波過后,一位“知情人”披露出更為詳細的事件經過:“李某某專門打飛機回京聚會”、“受害人楊某在酒吧兼職駐場”、“李某等人用他人身份証在湖北大廈開房”、“李某某等人毆打受害者”、“李某某第一個實施性侵”等內幕信息。

  在媒體熱炒半年后,8月28日,李某某涉嫌輪奸案終於在北京海澱法院進行為期兩天的審理。

  在持續兩天的庭審中,4名辯護律師給自己的當事人做了有罪辯護,部分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已經明確要對被害人進行賠償。而李某某則當庭翻供,稱自己喝多了並未與被害人發生性關系。

  此前李某某的辯護人陳樞律師曾連續兩天表示,會出示逆轉性証據。但是,29日並未申請新的証人到場或者調取新的物証。反而在29日上午,網上出現了李某某代理律師王冉的《李某某冤案無罪辯護意見》,其中涉及諸多被害人的身份細節。

  9月26日,北京海澱法院對李某某等五人強奸案進行公開宣判。被告人李某某犯強奸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年。

  10月11日,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發布官方微博,稱已受理李某某等五人強奸案上訴請求。28日,該微博又透漏,10月31日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不公開審理李某某等五人強奸上訴案。

  然而,在二審開庭前期,李家再次更換辯護律師,新更換的辯護律師申請延期審理,法院決定將本案開庭延后審理。

  11月19日,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李某某等五人強奸上訴一案。李某某新聘請的律師提交了部分新証據,包括自制的視頻以及兩位新律師認為一審期間沒有出示的對李某某有利的預審筆錄等。但是這些証據均被二審法官當庭駁回。檢方認為現有証據已很充分,法庭也認為這些視頻在取証方式、証據形式上都不合法,也無效力。經過13小時的審判,李某某案二審結束。

  11月27日,法院對李某某案做出二審宣判:五人強奸案維持原判。一中院終審認定,上訴人及辯護人提出的事實不清、証據不足、量刑過重等上訴理由及辯護意見,缺乏事實及法律依據,依法不予採納,維持原判。宣判結束后,該案件審判長就受害者是否涉嫌賣淫、為何沒發現李某某精斑仍可認定為強奸等,做出了回應。

  11月28日,李某某被移送到北京市未成年犯管教所。從此,開始了他正式的服刑生活。

(來源: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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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文鬆輝、王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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