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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報刊因李某某案標題低俗被罰 專家:媒體需自律

商西

2014年01月04日08:20    來源:京華時報    手機看新聞

  據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網站消息,7家報刊因刊載虛假低俗內容被處理。其中包括《聊城晚報》刊載題為《李天一他媽的要求高,律師不干了》的新聞報道和《新民周刊》刊登《李某某他媽的輿論戰》兩則報道。

  消息稱,2013年6月28日,山東《聊城晚報》刊載題為《李天一他媽的要求高,律師不干了》的新聞報道。2013年9月,上海《新民周刊》第35期刊載題為《李某某他媽的輿論戰》的封面報道。

  經查,《聊城晚報》、《新民周刊》使用內容低俗的新聞標題,有失社會公德,報道刊發后,引起負面效應。目前,山東省、上海市新聞出版局分別對《聊城晚報》、《新民周刊》下發警示通知書,予以通報批評並責令整改。兩家媒體均已對相關責任人做出處理,並進行認真整改。

  另外,被通報的還包括《黑龍江晨報》、《生活報》刊發的“老漢開房見網友遇到兒媳婦”。《南風窗》刊發的“這個村,有一半都是我的娃”,均被認定為虛假新聞。《南方都市報》刊發的“前任張太聲明”廣告,被認定為內容低俗,違反社會公德。

  廣東、山西、黑龍江等省級新聞出版部門均已對相關媒體、主要負責人及相關記者做出了處罰。

  >>專家說法

  新聞媒體需要自律約束

  中國人民大學新聞學院教授陳力丹接受京華時報採訪時指出,媒體刊載低俗的新聞標題確該批評、管一管。這是媒體的基本功,是職業道德問題,說明這些媒體缺乏基本的職業素養。

  陳力丹認為,通報的是少數情況,由媒體競爭造成,因為“眼球就那麼多”,為吸引眼球媒體不顧道德,不顧社會公德,同時也缺少法律素養,在案件報道上沒有做到客觀、平衡。

  但陳力丹同時指出,職業道德問題應該由媒體自身解決,由記協發揮監管作用,糾正的主體應是行業協會,一般由省級或全國記協來管,國家行政機關應該宏觀管理,如果連職業道德也管,就會“手伸得太長”。

  陳力丹指出,中國媒體在某些案件報道中,比西方媒體還自由,有些新聞非常過分,沒有自律來自我約束。“自律不自覺,他律就伸手”,正因為中國的新聞媒體自己不管自己,結果所有事情都由政府部門管。他認為,應由專門的行業協會發揮作用,並設立媒體投訴委員會等社會組織,各個媒體機關內部也應成立常規化的自我監督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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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文鬆輝、王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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