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階梯水價“用的越多、價格越貴”相比,軌道交通是反向優惠,即乘坐距離越短,票價越高﹔乘坐距離越長,票價越低
地鐵“差別化”票價方案正在醞釀中。北京市交通委舉行的例行發布會上,市交通委運輸局副局長馬伯夷透露,目前有四個方案都在考慮之中,包括“僅高峰期漲價”、“普遍調價”、“按裡程分段計價”以及“有漲有降”等方案(12月19日《北京晨報》)。
在總水平立足於“漲”的前提下,市政府還要考慮結構性調整的諸多因素,比如,要考慮軌道交通的公益性定位,要考慮如何讓地面公交能夠分擔軌道交通客流,要考慮政府與市民各自承擔的比重,要考慮通勤成本在市民收入中所佔到的比率,要考慮到包括地鐵、地面公交等整個公共交通架構的調整等。
因此,綜合上述調整訴求來看,四個方案中,普遍提價,起不到結構調整的作用,不必考慮﹔而僅在高峰時段提價,又如同鐵路的春運提價,人們該坐還是要坐,起不到客流調節作用,社會效益有限﹔按裡程計價,對短途客無法遏制,“讓地面公交分擔軌道交通客流”的作用也就顯現不出來﹔而高峰時提價、平峰時降價的“有升有降”也有難度,因為總水平立足於漲,如果平峰時再降價,高峰時的票價就要比平峰時高得太多了,這對依賴地鐵上班的人群來說,壓力太大。
那麼,有沒有一個既簡單易行,又基本滿足結構調整要求的辦法呢?我覺得還是有的,那就是對地鐵票價實行階梯式調整。和階梯水價“用的越多、價格越貴”相比,軌道交通是反向優惠,即乘坐距離越短,票價越高﹔乘坐距離越長,票價越低。
這樣的調整,一可利用價格手段,迫使人們在短途出行時放棄軌道交通,能起到地面公交分擔軌道交通客流的作用,使地鐵、地面交通的整體架構朝著相互補充的合理化方向發展﹔二是在一定程度上,可解決那些居住於城市外圍、又要靠地鐵上下班的人出行成本補貼難題。因為路途較遠者,票價漲幅有限,也就不用考慮動用政策性補貼了。
如果再精細一些,還可以推出“時段+階梯票價”。即把高峰時段,納入更高一個檔次的階梯計價系列。當然,這個思路的挑戰,主要在於精算環節——遠與近的概念如何確定?階梯設置多大、需要怎樣的陡緩角度才合理?既是一個理念問題,也是一個很高的技術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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