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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日報:嚴防公款購年貨的“二次污染”

華 羽

2013年12月18日07:22    來源:光明日報    手機看新聞
原標題:嚴防公款購年貨的“二次污染”

  以往,每每逢年過節之時,各種禮物在公款買單下,頻繁在一些部門、單位之間穿梭。禮物越來越奢華、浪費越來越嚴重。針對這些實實在在的,群眾反映強烈的,看得見的形式主義、奢靡之風,中央和中紀委態度明確:堅決“剎住”。在最近下發的《關於嚴禁元旦春節期間公款購買贈送煙花爆竹等年貨節禮的通知》中明確規定,節日期間,嚴禁用公款購買贈送煙花爆竹、煙酒、花卉、食品等年貨節禮。

  “天下大事,必作於細。”中央從一系列具體的小問題著手,營造出“廉潔過節”的良好氛圍。“小問題”其實並不小,它造成公共財政和公共資源的巨大浪費,造成環境污染等“一次污染”,還可能造成黨風、政風、行風的“二次污染”。認真落實中央的有關規定,是貫徹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務實舉措,也是順應民眾關切的生動實踐。“四風”問題具有頑固性、反復性,不良風氣積習甚久,改起來不可能畢其功於一役。因此,反對“四風”必須鍥而不舍、堅持不懈。要將重要時間節點連成線,一抓到底,善始善終、善做善成。

  十八大以來,中央制定出台了改進工作作風的八項規定。為落實八項規定,從2013年開始,中紀委、監察部先后發出通知,要求元旦春節期間,嚴禁用公款購買香煙、高檔酒和禮品﹔嚴禁用公款搞走訪等拜年活動﹔叫停奢華晚會﹔剎住公款送月餅送節禮、公款吃喝等不正之風﹔以及賀卡禁令等,這一系列規定彰顯了黨中央落實八項規定、堅決反對“四風”的決心。

  “為政者廉以潔己”“為政者慈以愛民”“為政之要惟在得人”等,都是人盡皆知的為政常道。但是一些領導干部對為政常道卻或漠視或忘卻,因此,“大排查、大檢修、大掃除”必要並迫切。反對“四風”,關涉整個社會風氣的示范和引領、關涉政令暢行、關涉民心民智凝聚。普通百姓的道德選擇,也會隨著為政者的道德風向而轉移。

  一場戰役接一場戰役,中央治理作風的行動緊鑼密鼓。改作風,從大處著眼、從小處著手、從實處著力,就容易改出實效。從一件件具體事情抓起、從一個個突出問題改起,從點點滴滴做起,就一定能以作風建設的實際成效來取信於民。

  中紀委的通知也向全社會傳遞了越來越明確的信號,那就是反“四風”是不留死角的,約束權力的制度之籠將越織越密。深入落實八項規定精神,必須在堅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堅持,不斷鞏固糾正“四風”成果。廣大黨員干部應當帶頭勤儉節約、移風易俗,以優良黨風政風帶動民風社風,為廣大人民群眾送上一份實實在在的佳節之禮,過一個歡樂祥和、風清氣正的元旦春節佳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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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董曉偉、文鬆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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