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齊魯晚報:嚴格接待標准對公務人員也是好事

喬顯佳

2013年12月11日12:42    來源:齊魯晚報    手機看新聞
原標題:嚴格接待標准對公務人員也是好事

近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管理規定》,在之前的“八項規定”基礎上以更加嚴格的規章制度,遏制黨政機關存在的浪費和奢靡,此舉贏得群眾一致叫好聲,對於黨政公務人員來說,也不失為一件有益身心的大好事。
  “八項規定”出台之前,記者曾跟隨某廳局一位主任科員赴各地採訪,發現每天的安排都差不多:每天上午出發,剛上路下一站基層單位來電話,說已在高速路口迎接,接站后直奔酒店。下午考察時酒還未消,晚上又開始喝酒,每天如此。每到一地,陪同的都是下屬單位挑出來的豪飲之人,為表現敬意,陪同的人比客人還多,主陪級別高於主賓,喝酒都是“當地茅台”。不到5天,這位來自省廳的領導就被一撥撥“生力軍”的車輪戰耗得不行了。
  “八項規定”出台后記者參加了另一次公務活動,中午和晚上盡管都是桌飯,上的卻是幾盤水餃,沒有酒大家用茶水代替,不消一刻鐘“宴會”便結束了。起身時還感慨如今吃飯真是清爽。難怪一位機關干部深有感觸地說,一個“八項規定”讓不少公務人員身體健康,多活幾年。
  新修訂的公務接待管理規定,明確了實施的原則和面向的群體。對於愈演愈烈的奢靡現象,以“禁止”和“不得”等做剛性規定,不留模糊空間,像“禁止以各種名義和方式變相旅游,禁止違反規定到風景名勝區舉辦會議和活動”“不得用公款報銷或者支付應由個人負擔的費用”……對照這些具體到某件事、某種問題的“禁止”“不得”,廣大公務人員就可以自查自病,“有則改之無則加勉”,這無疑可起到正衣冠的鏡子作用。
  當然,從另一方面講,明確規定也可保護廣大公務人員合法權益。比如,如果是自掏腰包消費,將公私事務嚴格分開,那麼懲罰的板子也就打不到自己身上﹔如果公務人員處處按規定行事,在允許范圍內報銷、履職,就不必擔心觸雷。既然是“為規范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管理,厲行勤儉節約,反對鋪張浪費,加強黨風廉政建設”而制定規定,那麼黨政機關、人民團體和事業單位等完全不必因噎廢食地取消職工基本福利,完全可以開源節流,合理合法地增加職工福祉。
(作者為本報時政新聞中心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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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董曉偉、文鬆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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