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觀點

齊魯晚報:嚴控公務接待當有懲戒條框

鄧子慶

2013年12月10日14:15    來源:齊魯晚報    手機看新聞
原標題:嚴控公務接待當有懲戒條框

  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近日印發《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管理規定》,對接待活動食、宿、行、迎送及警衛、預算和報銷等關鍵環節提出了明確要求,包括嚴控接待范圍、簡化接待禮儀、限制接待住宿房型、從嚴控制接待用餐的次數和陪餐人數、規范警衛安排等。
  制度的生命和權威在於實施,而保障實施就少不了嚴厲的懲戒機制。都知道,改革開放之初,曾執行過“四菜一湯”等接待紀律,但由於缺乏剛性的問責制度,最終這一紀律逐漸消亡,教訓十分深刻。對比國外乃至香港等公務接待規定,無不有著嚴密的責任追究制度。2010年新西蘭住房兼漁業部長因違規購買兩瓶葡萄酒被勒令辭職﹔前香港廉政公署“一把手”湯顯明因“喝茅台”受到戒奢警告……這些都提醒我們,好的規定難以落實,問題未必在規定本身,而在於缺乏與之配套的懲戒機制——違規成本過低,常導致規定形同虛設。
  基於此,規定要想不在執行中走樣,就有必要從制度層面明確違反規定的“法律責任”,在進一步細化公務接待標准的同時,出台相應的懲戒機制。
 

分享到:
(責編:董曉偉、文鬆輝)

相關專題


社區登錄
用戶名: 立即注冊
密  碼: 找回密碼
  
  • 最新評論
  • 熱門評論
查看全部留言

24小時排行 | 新聞頻道留言熱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