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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日報:還有多少送禮 以“試吃”為名?

王石川

2013年12月09日08:42    來源:廣州日報    手機看新聞
原標題:還有多少送禮 以“試吃”為名?

  國資委通報查處了中糧集團所屬中糧肉食公司用公款以“試吃”為名送節禮的違紀行為。通報顯示,今年中秋節前,時任中糧肉食公司總經理的江國金提議並決定將部分新產品送中糧集團有關人員“試吃”,送出禮品113份,合計53788元。(12月8日《蘭州晨報》)

  以試吃名義送禮,確屬“妙招”。充滿吊詭的是,此處的試吃,並非真的試吃,而是以試吃之名送禮以規避懲罰,其潛台詞很明確,這是試吃,不是送禮。但是,魔高一尺道高一丈,所謂的試吃只是幌子,是變相公款送禮,難逃監督法眼。

  上有政策,下有對策,以試吃為名違反八項規定的還有多少?也許架空八項規定,未必非以試吃為名,也可能採取其他方式規避。可以看出總有一些人心存僥幸,自以為是,拿中央政令不當回事。可以斷言,現實中一定有不少漏網之魚,他們通過各種自以為高明的方式逃避八項規定的約束。這就說明,八項規定不能隻刮一時,也不能一出台就了事,還需要嚴格的制度跟進,以及即時有效的監督,確保八項規定持續發力。

  “為政貴在行”,對作風之弊、行為之垢應始終保持大排查、大檢修、大掃除之狀,必須做到“常、長”二字,即經常抓、長期抓,落實八項規定沒有終點,也沒有止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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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董曉偉、文鬆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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