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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網評:法律面前,張藝謀也是公民

鄧海建

2013年12月03日14:00    來源:人民網-觀點頻道    手機看新聞

沸沸揚揚半年之久的張藝謀超生事件始終未曾離開公眾視野。地方計生委要麼一遍遍聲稱“沒進展”,要麼大呼找不到張藝謀。好在連篇追問總算問出了積極回應,“葫蘆爹”事件“違反法規”的性質已然板上釘釘。12月2日晚間,無錫市濱湖區發布消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江蘇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等規定,張藝謀與陳婷生育的三個孩子均屬非婚生育。

邊沁有句名言,“在一個法治的政府之下,善良公民的座右銘是什麼?那就是‘嚴格地服從,自由地批判’。”這裡其實有兩層意思:一是無論王子庶民,無論名人凡人,在適用法律上是一律平等的,“嚴格服從”是對等的義務﹔二是面對悖逆法治規則的現象或事件,不僅執法部門與執法者,即便是普通民眾,也有監督的權利與自由。正是基於這種朴素邏輯,當11月28日,演員劉佩琦在為自己執導並主演的新劇進行宣傳,談及近來熱點話題“張藝謀超生”事件時,認為“各路精英應該多生一兩個”,此言一出,引發眾怒。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就張藝謀超生事件而言,應該是“雙重平等”的體現:一是權利平等。在掘進真相的過程中,確有媒體“不斷通過非法手段,曝光其家人的身份証及戶籍等隱私信息,以及接連炮制‘三四個女人,七八個孩子’‘還有若干私生子’‘一個孩子獎勵一千萬’等虛假信息大肆散布”,因此,張藝謀方宣稱將保留對其追究法律責任的權利,也是止歇謠言的合法權益。二是責任平等。不能因為是大導演、大明星,在超生事件上就有了豁免權。法律面前,“張藝謀”三字的本質屬性,也只是一介“公民”。從這個意義上說,輿論監督或公共監督死盯不放,並非與張藝謀本人有仇,而是冀望通過個案公平來實現公眾對法律深沉的敬畏與信仰。名人,自當承擔更多社會責任,在公序良俗的天平上,應該是表率、是示范,而如果不幸成為“惡例”,戕害的必然是整個公共利益。

據了解,地方計生部門將根據法律規定的程序,開展告知權利並聽取陳述和申辯、上級備案、作出決定、送達決定書、執行決定書等相關工作。這樣的表態盡管姍姍來遲,但終究讓人看到目的正義的力量。只是,也正如網友擔心的:要不是媒體連番炮轟、民意竭力倒逼,真相還會擠牙膏似地呈現在公眾面前嗎?執法的平等,也許更應該接受民意的拷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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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王倩、文鬆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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