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報載,每年冬季是狐狸等動物的集中宰殺季節。11月21日,在西安市臨潼區南王村藍狐養殖園區,街頭的血腥宰殺隨處可見,藍狐被敲頭時發出的淒慘的嚎叫聲,令籠舍中的同類眼神裡充滿驚恐。
村民認為養狐狸就是為了宰殺、剝皮、賣錢,如果不忍心,你就別養。一些養殖戶認為和他們談人道有點太奢侈,因為他們都不是有錢人,而且養殖狐狸也是政府支持的項目。
確實,人的生存權大於狐狸的生存權,但“不是有錢人”並非就可以不講人道。身處文明社會,於任何生命,都應持一種推己及人的態度。也因此,即便藍狐生來就注定是被宰殺、剝皮的命運,也應該被人道宰殺,實際上,對待動物的態度如何,在某種程度上是衡量整個社會文明的重要標志之一。
而且,這其實也是動物的“權利”。目前,世界上有100多個國家建立了完善的動物福利法規,對動物享有的最基本的權利,都有具體的規定,比如豬在運輸途中規定必須保持運輸車的清潔,按時喂食和供水,運輸時間超過8小時就要休息24小時等等。而在德國,甚至還法定豬圈必須安裝空調,對豬圈每天打掃幾遍、地面的干爽程度及異味達到幾級,都有硬性規定。實際上,我國於2006年實施的《畜牧法》,也已經體現了“動物福利”的理念,因此,“動物福利”其實也是有法可依的。
其實,對狐狸等動物的如此飼養和宰殺過程,對養殖戶及其子女的精神也存在一種潛在的傷害。動物保護者在一項調查中發現,虐待動物和家庭暴力有一定的相關比例。顯然,文明行為是利他,也是利己的。善待動物,其實也是善待人類自己。
據稱,中國的皮毛行業目前處於高速發展階段,其原因之一是發達國家的養殖產業在環保及人道的強大壓力下紛紛縮減,甚至有的國家隻保留育種技術,再將培育好的種狐賣到發展中國家的養殖場進行大規模飼養。當然我們現在還無法對狐狸養殖說不,但可以對殘忍血腥的“處死”方法說不。比如像許多發達國家那樣,隔離宰殺不被同類看到、宰殺要快、使用電擊法等,保留住它們死的尊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