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觀點

  

人民時評:宋家灘農民狀告省市區三級政府案的法律價值

林治波

2013年11月29日04:31    來源:人民日報    手機看新聞
原標題:宋家灘案的法律價值(人民時評)

宋家灘農民訴訟案,蘊含著豐富的正面信息,那就是各方對法律的尊重——農民的依法維權、政府的依法行政、法院的依法判決。盡管這個過程並不完美,但意義非同尋常

這段時間以來,甘肅蘭州過去默默無聞的城中村宋家灘知名度大大提高。事情的緣起,是去年蘭州市政府根據城市規劃和法定程序征用了該村集體所有的板材市場,但因為對政府的征用和補償存在異議,宋家灘村的1102名農民,竟把甘肅省、蘭州市、城關區三級政府一股腦告上了法庭。

這種事情,放在過去是不可想象的,然而今天,我們所處的這個時代與過去相比,已是大不相同,處理問題的觀念與方法也就很不一樣了。

先來看農民的做法。對村集體用地被市政府征用存在異議,如何維護自己的權益?上訪?鬧事?還是托人?他們選擇了聘請律師,以法律維權,為此不惜付出數十萬元的代價。對於他們認為“維權不力”的原村委會主任,村民的做法也不是斥責謾罵,而是通過法定程序進行罷免。這種做法,本身就體現了一種變化。而這種變化發生在普普通通的農民身上,格外引人注意,因為它作為一個縮影,典型地反映出時代變化對於人們思維方式與行為方式的深刻影響。

再來看政府的作為。蘭州市與城關區對這塊土地的征遷是依法依規按程序進行的,在補償方面也盡量滿足村民的利益關切:新的替換場所比原來的還大,且具有產權﹔村集體每年300萬元及逐年遞增的土地租金收益受到影響,由城關區政府兜底補足差額﹔同時城關區政府還將協調2919萬元購買養老保險,解決村民后顧之憂。對於村民依法定程序罷免村委會主任的做法,政府方面給予了尊重。當然,當地政府的作為並非盡善盡美,特別在信息公開的問題上,存在著瑕疵。在此過程中,相關政府官員最突出的感受是一個“難”字。地方政府深感自己的苦口婆心和仁至義盡不為村民所理解,工作推進十分困難。在此情況下,法律的裁斷就變得意義重大。盡管如此,政府方面也並未向法院打招呼。

最后來看法院的判決。民告官現在已不是新鮮事,但一下子把省市區三級政府告上法庭,蘭州中院還是首次受理。最后,蘭州中院依法作出了判決,14件訴訟中,宋家灘村勝訴5件,被判負9件,雙方各有勝負。對於這個結果,當事雙方基本接受。

由此看來,曾經被一些媒體作為負面事件進行報道的宋家灘農民訴訟案,其實蘊含著豐富的正面信息,那就是各方對法律的尊重——農民的依法維權、政府的依法行政、法院的依法判決。盡管這個過程並不完美,但其意義是非同尋常的,因為它展現了中國已經發生的變化,更預示著未來發展的方向。可以說,在一個越來越錯綜復雜的社會裡,協調與行政手段依然不失為解決矛盾糾紛的方法,但最重要的方法是法律。法治精神與法律方式將在我們的生活中扮演越來越重要的角色,以至於所有的人、所有的機構,都必須適應這個時代性的變化。

至於農民土地的合理補償問題,以及土地管理制度的變革,剛剛召開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已經指明了方向,后續的改革實踐即將展開。我們有理由期待一個更加合理的結局的出現。

《 人民日報 》( 2013年11月29日 05 版)

分享到:
(責編:曹昆、文鬆輝)



社區登錄
用戶名: 立即注冊
密  碼: 找回密碼
  
  • 最新評論
  • 熱門評論
查看全部留言

24小時排行 | 新聞頻道留言熱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