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7日,李某某等五人強奸案終審宣判,二審裁定駁回上訴人上訴,維持原判獲刑10年。有報道說,夢鴿坐車離開法院時顯得心情低落,李某某律師張起淮說還會堅持。但一位叫戚連峰的律師接受媒體採訪說,在法律程序上,李家現在唯一可走的路是申訴,但成功的可能性很低,幾乎是零。如此,李案應該到此結束了,這樁舉國矚目的案子可以算總賬了:誰輸了?輸了什麼?誰贏了?贏了什麼?
顯然,李家輸了案子,也輸了臉面,連帶著輸了錢財——有保守估計李家為這個官司的花費上百萬元。原告當然贏了官司,但是,從法官介紹的案情看,原告並不需要這樣的贏,這是一場被逼無奈的贏。無論是原告、被告,無論輸贏,這場官司都在心裡留下難以愈合的傷痛。被告一方,因其家人特殊的公眾人物身份,如何面對10年刑期。面對從風光無限到千夫所指的巨大人生落差,如何面對年輕的當事人更長久的人生,更是漫長而沉重的考驗,這份沉重,是有可能把人精神和身體都壓垮的。
有報道說,旁觀了宣判過程的北京大學社會學系博士馬鳳芝表示,宣判時夢鴿表情冷靜,其他被告人的家人也表情平靜,“有些家人自己流眼淚,但是沒有出現法庭喧嘩”。雖然,旁人無從知曉當事人此時此刻的心情﹔雖然,被告一方曾有很多言行讓人不能接受,但這不應該妨礙人們對其當下處境抱有一分同情。甚至他們不能讓人接受的言行本身,就是讓人同情的理由——如果他們的是非觀、道德觀不是現在這個樣子,他們自己和被害人,都可以避免這場悲劇。當然他們自己是否需要這份同情,是另外一回事。
人民日報官方微博就此發表短評:“正確的舐犢之情,不在幫孩子逃避懲罰,而是以愛的力量,讓他重回正路。社會人,注定受到法律和道德的約束,誰都應該為自己的錯誤負責,誰也不能例外。偉大的母愛,當是放手。”但是,一個人的是非觀、道德觀,還有審美觀,還有行事風格,是人生處境長期塑造的結果﹔要對自己的“三觀”有所反思,就需要反省自己的人生,反省社會對自己的影響,這是非常困難的事情,有時候甚至需要顛覆一些以為是理所當然的東西,這需要悟性,需要勇氣,也需要外部環境的影響。
圍繞這樁案子,很多人分成了“倒李派”和“挺李派”。網上發言中,不管是哪一派,都有理性缺失的問題:情緒壓倒理性,立場重於事實,道德語言代替法律語言……“倒李派”的言論中,不難看出,此案成了他們對社會不公宣泄情緒的渠道。“倒李派”與“挺李派”的對立,在某種程度上折射了社會裂痕﹔圍繞案件的對立,反過來加深了人群的分裂和對立——在這個意義上,哪一派都不是贏家。
新華社發表評論說:“每一個初生的孩子都是天使,而從天使淪落為罪犯,是這個世界最大的悲劇。我們今天又一次面對這樣的悲劇,我們每個人,每個家庭,以及學校、社會、政府,也許都需要反思自己的責任,更需要切實和有效的行動。”確實如此,如果我們想從這個案件中反敗為勝,隻有深刻的反思和有效的行動,除此沒有別的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