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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網評:輿論風向與法律審判,李某某案留下的寶貴遺產

李德林

2013年11月28日08:35    來源:人民網-觀點頻道    手機看新聞

在人們的焦慮等待中,李某某案二審終於宣判,維持原判似乎並不出人意料,但是從辯護律師“相信法律,堅持追尋事實真相”的聲明中,仍然可以感到案件似乎並未塵埃落定。然而,無論被告是否申訴,這個持續一年佔據輿論熱點的案件,已經留下了足夠多的東西值得反思和記取。

猶記年初,李某某涉嫌強奸案甫一曝光,就迅速傳遍大江南北,案件稍有消息,就立刻引發輿論關注、社會討論,有人感慨說,這不是一起司法案件,更像一場輿論狂歡。

然而,這並不能証明媒體關注就是為了制造噱頭、跟風炒作,毋寧說更折射出人們對司法公正的關注。關注案情,其實是對自身權利的珍視﹔參與討論,也有利於促進公共理性的發育。就拿“強奸陪酒女是否比良家婦女的危害更小”來說,言論一出,輿論嘩然,盡管公眾不是法律專家,但是通過交流互動、辯論爭鳴也明白了,法律不是道德,但是不能不講道德﹔法律不是人情,但是不能不顧人情。可以說,圍繞李某某案的每一次公共討論,都是一次社會進步的契機,一場探尋真相的旅程。

盡管如此,輿論在李某某案件中還是陷得太深,入乎其中而不能出乎其外,可以說,案件的審判,一個是在廟堂之上、法庭之內的法律審判,另一個則是網上每一個手握鍵盤和鼠標的網民的輿論審判。從被告到原告,訴訟策略都包括爭奪輿論制高點。

其實,輿論導向不應影響法律審判,更不應取代司法裁決,這樣才能確保司法公正,真正保護每個人的權利。公共討論的目的,是在互動中探尋真相﹔辯論爭鳴的旨歸,是在交流中激濁揚清。對媒體和公眾而言,成熟的公共討論,應該秉持理性克制,不搞有罪推定,不被情緒裹挾﹔對司法者而言,公正的司法審判,應該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准繩。

這,應該是李某某案留下的寶貴遺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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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王倩、文鬆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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