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當人們還在仔細研讀三中全會公報的微言大義時,僅隔三天,一份淋漓著全面改革充沛氣韻的《決定》新鮮出爐,將鮮明、具體、全面、深刻的改革目標次第安排。這份從宏觀走向微觀的“頂層設計”,有以問題倒逼改革的無畏氣魄與精准設計,更給人摸准石頭過河的自信和踏實感,讓人讀來神清氣爽,極為解渴。
《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這個凝重的命題句式,讓人聯想到32年前那份在歷史上有重要地位的《關於建國以來黨的若干歷史問題的決議》。兩份決議,一則繼往,一則開來,都以極大的改革勇氣和智慧,在創造著歷史,更新著未來。
眼下這份改革決議,歷歷如繪地豐富著中國夢的細節,也在回應13億人最關切最焦慮最憂懼的種種社會問題,提出宏觀改革路線圖,排定微觀改革時間表。這樣一個全面改革開放的總部署、總動員,“成為決定當代中國命運的關鍵一招,也是決定實現‘兩個一百年’奮斗目標、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關鍵一招”。
對中國改革開放歷史來說,新的時間開始了!
這是一份有戰略氣魄、也有人性溫度的《決定》。仔細研讀,它的字裡行間,毫不回避近些年來中國草根民眾的疑慮、不滿和訴求。可以說,這份決定裡,有13億人的苦難與輝煌,歡欣與歌哭,痛苦與焦灼。按習近平總書記在向全會作出說明的表述就是:“要有強烈的問題意識,以重大問題為導向,抓住關鍵問題進一步研究思考,著力推動解決我國發展面臨的一系列突出矛盾和問題。我們中國共產黨人干革命、搞建設、抓改革,從來都是為了解決中國的現實問題。可以說,改革是由問題倒逼而產生,又在不斷解決問題中得以深化。”
細讀《決定》,樁樁件件,都是群眾反映強烈、曾是改革梗阻,或是觸動利益集團“奶酪”的改革硬骨頭:重新規范政府與市場的關系﹔理順財稅制度事權與支出責任﹔放開“單獨二胎”計劃生育新政﹔制定漸進式延遲退休年齡政策﹔加快房產稅立法,推進農民住房財產權轉讓﹔不准官員多處佔用住房,探索實行官邸制﹔廢止勞教制度,逐步減少適用死刑罪名﹔允許民間資本設中小型銀行﹔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廢除對非公經濟不合理規定﹔石油、電信、電力價格將交給市場決定﹔不設重點學校重點班,探索全國統考減少考試科目、不分文理科、一年多考﹔取消以藥補醫,理順醫藥價格……
可以說,《決定》提出的每一項改革舉措的背后,都有大量的熱點新聞事件、不同利益群體沖突和反復激化尖銳的社會矛盾為深刻背景。百姓所思所想所恨所盼,也正是這份《決定》的所思所想所恨所盼,決策層的改革脈膊和百姓心聲一起跳動。
也許,要再過三十年,我們才能深刻體會到,這份決定將從今日起,改變每一個國民的生活,提高每一個國民的生命質量。當然,這也意味著,我們每一個人將為《決定》中的改革舉措付出努力。而最需要解放思想、跟定《決定》腳步的,是各級領導干部,因為改革即將“革到自己頭上”,但是,為了全體國民的福祉,箭已在弦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