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揚子晚報:公車改革何時才能“條件成熟”

熊志

2013年10月11日08:53    來源:揚子晚報    手機看新聞
原標題:熊志:公車改革何時才能“條件成熟”

  中紀委辦公廳在答復公車治理的建議時,要求條件成熟的地區和部門,積極推行公務用車統一標識、GPS定位等制度(10月10日 《南方都市報》)。

  公車改革是老話題。中紀委辦公廳要求條件成熟的地區和部門,推行統一標識、GPS定位等制度,從鼓勵改革的角度講值得肯定。實際上,從2005年起,全國已有寧夏、湖北、江蘇、山東等十多個省份推行公務用車統一標識,而廣東、甘肅、湖南等省份也建立了GPS定位制度。

  但即便是這種簡單易行的改革模式,依舊未能全面推廣,一些地區即便找不到更好的改革模式,也不願嘗試統一標識、加裝GPS等手段。這是源於缺乏改革的主動性和決心,還是改革的條件不成熟?又或者,二者根本是同一個概念?

  所以,條件成熟地區和部門推行統一標識、GPS定位等制度的要求,更像是一種缺少實質意義的提醒,它很難給公眾帶來對於公車改革的良性預期。這是因為,何謂條件成熟,首先就是個模糊的概念。這些措施技術上早就成熟了,監督模式也談不上難度,那麼,不成熟在哪裡呢?

  公車改革,官員財產公示制度,住房信息聯網……諸如此類的改革推進過程中,對於“條件不成熟”的說法我們並不陌生。有時候,並不是真的不具備改革的條件,而是擔心改革會過於劇烈地觸動部分人的利益。“條件不成熟”在這裡既可以理解為,既得利益者對於改革帶來的觸動缺乏心理准備和接受預期,也可以理解為改革者缺乏改革的決心,擔心阻力太大而無法拿出壯士斷腕的勇氣。可是改革如果不觸動利益,就不叫改革。改革者的擔心,被改革者的抵觸,這些都不該被“條件不成熟”的簡單說辭遮蔽。

  “如果接到通知要求,願意公開財產”的說法想必都不會陌生。其實,不少以“條件不成熟”為由拒斥改革者,他們不是真的沒有准備好接受改革,而是不願意主動承擔改革的壓力,他們等待的成熟的改革條件,也只是自上而下施加的行政壓力罷了。這種意義上的“條件不成熟”,無非說明對於改革本身,還有很多人缺少成熟的認知。(湖北 熊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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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王倩、文鬆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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