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話說,“別拿村官不當干部。”有時候村官的霸氣,省部級高官也難望其項背,在國慶節期間就有一例。北京市朝陽區來廣營鄉清河營村的村委會副主任馬某,從10月4日到6日為兒子連擺三天婚宴。其中於昨日舉行的婚禮場所,為國家會議中心大宴會廳(據10月7日《新京報》)。
馬家的婚禮名車薈萃、廣開筵席,更有大牌明星助陣,據說出場費10萬元起。根據保守估算,這場婚宴花費超過160萬元,謂之奢華二字,絕無夸大之處。婚慶盛典持續到深夜,更惹得居民向物業投訴,逃不開擾民之嫌。可以想見,這則新聞登上報端,將會再次刺痛公眾神經——這與仇富心態無關,而是老百姓對“奢靡之風”的深惡痛絕。
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正在全國如火如荼地開展,活動主要任務聚焦到作風建設上,要集中解決形式主義、官僚主義、享樂主義和奢靡之風這“四風”問題。也許馬主任不是黨員,無需嚴守黨的紀律,但是作為村干部,他為兒子辦奢華婚宴仍存不妥。
村委會副主任是由村民選舉產生的,根據村民委員會組織法,村民提名候選人,應當從全體村民利益出發,推薦奉公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熱心公益、具有一定文化水平和工作能力的村民為候選人。由此可見,村干部的道德素養是其勝任工作的前提條件之一,而一位沉迷奢靡之風、動輒花費百萬巨款的村干部,又怎能讓村民發自內心地信任、尊重?炫富行為、奢靡之風,自古就受到中國傳統道德的否定,石崇、王愷之流的下場令人扼腕。靜以修身,儉以養德,村干部理應為村民作出表率。
當然,我們沒有証據証明,馬主任涉嫌任何貪腐、瀆職行為,他有權支配他的財富用於奢華婚禮,即使受到社會主流道德觀的否定,仍與違法犯罪無涉。但是,160萬元畢竟不是一筆小數目,對於普通人而言也許就是傾其所有的巨款。那麼,馬主任的家庭收入是否能負擔得起如此花費?他作為村委會副主任,欠村民一個說法。村民委員會組織法規定,村民委員會成員實行任期和離任經濟責任審計。由區或鄉政府有關部門適時啟動審計,應是回應質疑、掐滅謠言的最好辦法。
改革開放三十多年,國民經濟飛速發展,我國的富人階層顯著增長,貧富差距不斷擴大導致的矛盾沖突亦在不斷激化。從郭美美炫富,到房叔、房姐受審,財富符號日漸在社會中揮發出不容忽視的負能量。因此,通過法律與道德的雙重引導,反貪污浪費,反享樂奢靡,是事關社會和諧穩定的頭等大事。而對於富人階層而言,是先富幫后富,用財富回饋社會?還是炫富秀奢華,一擲千金鋪張浪費?這是一道並不艱難的選擇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