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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球時報:“房姐”案不涉房,應給質疑更多回應

2013年09月30日08:41    來源:人民網-環球時報    手機看新聞
原標題:“房姐”案不涉房,應給質疑更多回應

  一度引爆輿論成為公眾長期關注焦點的陝西“房姐”龔愛愛一案,於29日在陝西省靖邊縣人民法院一審宣判:龔愛愛犯偽造、買賣國家機關証件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與此前的“表叔”案、“房叔”案相似,“房姐”案的真正焦點,即“房姐的房”沒有出現在訴訟之中。專案組就此說明稱,經過對龔愛愛購房資金來源的調查了解,未發現犯罪線索。

  這一判決結果立即令輿論大嘩。一個不惜以違法手段偽造、買賣証件的人,其目的當然是為了不當利益訴求。現在司法機關僅盯著偽造証件,而在最受輿論關切的購房資金方面給出“未發現犯罪線索”的答復,公眾自然會認為是“搪塞”,甚或背后另有隱情。現在,“房姐”暴富的謎團,不會因為這一“跑靶”的判決而煙消雲散,公眾的追問動力也不會因此消解。

  面對輿論質疑,司法機關採信了龔愛愛辯護律師的觀點:龔愛愛所在銀行是股份制銀行,她不是國家工作人員,不過是一個普通公民,對一個普通公民來說,其財產是隱私。在不涉及其他犯罪活動的情況下,僅就一般公民的財產問題,國家機關無權要求其自証其財產來源合法。這種說法,理由似乎非常充分。但公眾對一個“普通公民”具有如此大的能量,予以置疑也是很自然的。即便龔愛愛是商業奇才,在短短數年之內獲利數億的空手套白狼還是令人感到匪夷所思。

  尊重公民隱私與公眾知情權之間應該有一個平衡。龔愛愛案似乎呈現一種畸形的嚴重不對稱性。龔愛愛以“房姐”涉案,而居然罪不涉房,留給公眾的不止是困惑,還有不平。有司“尊重”涉案公民隱私權,忽略公眾的知情權,雖然以“以法律為准繩”的堅定形象示人,但如果現有法律保護的是能夠神通暴富而不需要向公眾解釋的結果,那這樣的法律准繩,其公平公正性又何以令人信服並敬畏。

  “房姐”涉罪與房無關,類似這樣的個案,已經出現多起,雖疑雲密布但職能部門卻我行我素。多起案例証明,公眾的普遍質疑不是無風起浪,洶涌的輿論背后,往往都會“有事”。那麼,針對公眾的質疑,政府職能部門能否換位思考,主動回應,積極作為?為什麼非要被公眾的質疑推著走,成就一起起“質疑倒逼真相”的經典個案?這樣的倒逼太多了會形成惡性循環:政府的信用被稀釋,質疑的動力則不斷積累,原本建設性的質疑,則會因為不可測的因素導致向破壞性方向游移。這是社會很難承受的代價。

  “房姐”罪不涉房或許事實充分、理由正當,但公眾眼中的疑點尚存,輿論一時難以平息,這是官方可以預料到的結果。對此,不能不管不顧,而應盡可能地就公眾關切的問題,依法依規、積極主動、毫無保留地予以回應。平息輿論不能靠“瞞”、“拖”、“壓”、“轉”,而要靠實實在在的解決手段和明明白白的信息披露。以史觀之,“房姐”一案還有許多值得總結的地方。▲(作者是南京政治學院新聞傳播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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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王倩、文鬆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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