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北京9月26日電 (楊孟辰 田興春)北京市海澱法院於今日上午9時30分公開宣判被告人李某某、王某、魏某某(兄)、張某某、魏某某(弟)強奸一案。被告人李某某犯強奸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宣判后,合議庭結合判決結果及審判情況,對被告人進行判后釋法、法庭教育。法庭教育后,安排未成年被告人與其親屬進行親情會見。
與審理時不同,今天法院內沒有大批記者圍堵現象,在場記者多數守在法院外。隻有人民網記者在法庭門口等到了被告人律師和被害人律師。
李在珂:一名被告下午就可以回家
李在珂作為被告人魏某的辯護律師,向記者透露,被告人魏某某(兄)因經過律師勸導,當庭表示認錯,法院認為其認罪態度良好,有悔罪情節,判處有期徒刑四年。被告人魏某某(弟)因獲緩刑,下午就可以被釋放回家。目前,他不清楚有沒有人上訴。
李在珂透露,民事賠償已經完畢,但沒有在法庭上公開說明,是被告人家屬和受害人律師私下解決的。
李某某獲刑十年是否過重?李在珂表示,法院是在十一年的基准刑期基礎上減了一年,實為從輕。
李某某案被害人律師田參軍在上午法庭宣判后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其對判決結果沒有疑義,是否滿意、是否上訴要征求被害人意見,將盡快與被害人取得聯系。對記者問到的其他問題,田參軍律師表示無可奉告。
夢鴿:怒視記者 未置一詞
約11點30分,夢鴿走出法庭,依舊黑超遮面。身旁一男一女兩名陪同人員,四名法警貼身保護。人民網記者提出“對判決是否滿意”、“是否決定上訴”等問題,夢鴿均未做任何回應,法警遮擋阻止拍照。在夢鴿即將走出法院時,記者拋出“十年對一個孩子來講是不是太長了”的問題,夢鴿停下腳步,從墨鏡下怒視記者,舉起右手示意無可奉告,隨后轉身離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