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北京法院網消息,海澱法院於今日上午9時30分公開宣判被告人李某某、王某、魏某某(兄)、張某某、魏某某(弟)強奸一案。被告人李某某犯強奸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其他同案犯也都分別被判了有期徒刑或緩刑。(9月26日 人民網)
在夢鴿之前,李家法律顧問蘭和在海澱法院安檢廳門外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如果李某某被判有罪,堅持無罪辯護的辯護律師已與家屬商定一定會上訴。
人常說,撞了南牆才回頭。說的是那些固執己見,一意孤行的人,聽不進別人勸解,知道付出頭破血流的代價才如夢方醒,悔不當初。就夢鴿而言,這句話還要改寫,那就是撞了南牆也不回頭,即使為此被輿論詬病也在所不惜。一句話,為了自己的好兒子而不顧一切,這份母愛確實偉大。屢戰屢敗,屢敗屢戰,真不知道哪天是個頭?真可套用一句“問世界情為何物?”
當然,這只是李某某一案的一審判決,作為當事人或代理人有權提出上訴,別人無權干涉。但是,所有案犯或代理人提出上訴的目的,是為了改變一審判決,必須握有充足的理由或証據說明一審判決事實不清或量刑過重等,當然,也有的是出於一種僥幸和無理取鬧心理提出上訴的。如果能改判當然更好,即使維持原判自己也沒啥損失,說不定還能博得人們的同情,何樂而不為呢。犯罪嫌疑人有此心理可以理解,但作為夢鴿,夫婦二人都是軍人歌唱家,身份特殊,本來,兒子多次惹事,夫婦就有教子無方之過。現在還鍥而不舍的頻頻出招,因而被有的網友稱為“攪屎棍”,越攪越臭。
從案發至今,夢鴿和律師的一系列自認為高明的招數無不以失敗而告終:質疑酒吧和楊女士的身份和涉嫌敲詐、質疑公安機關逼供﹔申請延期開庭和重新審理﹔說兒子等之所以做了不好的事是因酒吧和楊女士勾引挑逗﹔在這些都沒取得預期效果,繼而上訴、上訪﹔甚至,為了確保能再次開庭並且在再次開庭時穩操勝券,她還組織了一場由12名國內刑事實務界、理論界和法醫學界權威專家參加的專家論証會。隻可惜,此申請很快被法院以缺乏事實基礎和法律依據為由予以駁回。如今法院一審判決后,又要再次提出上訴,期盼二審。假如二審或終審判決還對兒子不利,真不知夢鴿還作何感想有和舉措?
事實勝於雄辯,法律不相信眼淚,也不相信權勢和身價,唯一相信的是事實和証據。因此夢鴿有必要還是靜下心來認真反思一下自己,不要迷醉於自己的“世人皆醉我獨醒,世人皆錯兒無錯”的思維定式中不能自拔。如果沒有確鑿的鐵証能幫兒子翻案,那麼還是別再做無謂的折騰了,折騰來折騰去都是自打耳光,徒留笑柄,與其長痛不如短痛,老老實實接受法律的判決,並教育和引導兒子認罪改過,用實際行動爭取重新做人才是上上之策。畢竟他還年輕,今后的路還很長,痛改前非重新做人還為時不晚。你說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