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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日報:問責公款月餅絕非小題大做

張永琪

2013年09月26日08:58    來源:法制日報    手機看新聞
原標題:問責公款月餅絕非小題大做

朱慧卿/畫

中紀委監察部網站披露,9月3日,海南省衛生學校校長符史干主持召開會議,決定在中秋節期間購買月餅發放給全校教職工,所需費用在學費收入財政返還資金中列支。9月9日,該校將購買的384份月餅券發放給教職工,每份月餅券價格315元,共計12萬余元。目前,海南省紀委、監察廳已責成其主管部門嚴肅依紀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9月25日中新網)。

海南省衛生學校中秋發月餅受到查處,網上出現了不同聲音。其中一種聲音是,學校中秋給教職工發月餅,又不是動用公款送禮行賄,況且一份月餅隻有315元,帶有福利性質。對這事也這麼較真,是不是小題大做了?

此說若是拉回若干年前,可能就見怪不怪了。那時候,像中秋這樣的重要節日,許多單位都會動用公款發月餅,用以改善員工福利,這樣的福利發放成了不少單位的慣例。在這種背景下,中秋發月餅成為時尚,更不要說有單位領導因此受到問責了。

時過境遷,如今並非往昔,財務管理已實現法制化,動用公款給員工發月餅本就不合規范,哪怕並不用來送禮行賄。不僅如此,今年“兩節”之前,中央有關部門多次提出節儉過“兩節”,不得動用公款請客送禮。中秋前夕,中央紀委和中央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領導小組還專門發出通知,要求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堅決剎住中秋國慶期間用公款送節禮、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和奢侈浪費等不正之風。而海南省衛生學校我行我素,照舊按老黃歷行事,如不問責,恐怕還有不少人沉醉在用公款謀私人福利的慣性思維裡。

公款隻能用於公事,而不能改作他用。財政返還資金也是公款,隻能用於發展衛教事業,改善衛校條件,提升衛教質量。而涉事衛校動用財政返還資金買月餅,已經改變了財政返還資金的用途,而且還為偷稅漏稅打下伏筆,這已經違反了公款公用的規定。

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剎住中秋國慶期間公款送禮等不正之風,沒有上下之別、大小之分,需要錙銖必較,從每一件小事入手,因為再富的家當也經不起螞蟻搬。懲治違規要從小處著手,對任何細微之處都不放過,才能使大處著眼不至於落空,不放過蒼蠅,最終才不會放過老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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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石冰心(實習生)、文鬆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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