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兩高出台司法解釋 有償刪帖可被追究刑事責任
中新網9月9日電 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檢察院今日聯合舉行新聞發布會,公布關於辦理信息網絡實施誹謗等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釋。
司法解釋明確了利用信息網絡實施非法經營犯罪的認定及處罰問題。《解釋》第七條明確規定了違反國家規定,以營利為目的,通過信息網絡有償提供刪除信息服務,或者明知是虛假信息,通過信息網絡有償提供發布信息等服務,擾亂市場秩序,構成犯罪的,即“個人非法經營數額在五萬元以上,或者違法所得數額在二萬元以上的﹔單位非法經營數額在十五萬元以上,或者違法所得數額在五萬元以上的”,以非法經營罪定罪處罰。
(來源:中國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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