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觀點>>觀點專題>>打擊網絡謠言,共守“七條底線”>>法律如何界定“網絡誹謗”等犯罪行為

兩高出台司法解釋 明確網絡檢舉和誹謗罪邊界

2013年09月09日16:26    來源:中國新聞網    手機看新聞

  原標題:兩高出台司法解釋 明確網絡檢舉和誹謗罪的邊界

  中新網9月9日電 最高人民法院新聞發言人孫軍工今天指出,即使檢舉、揭發的部分內容失實,隻要不是故意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或者不屬明知是捏造的損害他人名譽的事實而在信息網絡上散布的,就不應以誹謗罪追究刑事責任。

  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檢察院今日聯合舉行新聞發布會,公布關於辦理信息網絡實施誹謗等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釋。這部司法解釋將於2013年9月10日起施行。

  孫軍工指出,當前,廣大網民利用信息網絡進行“網絡反腐”、“微博反腐”,對於反腐倡廉工作發揮了積極的作用。廣大網民通過信息網絡檢舉、揭發他人違法違紀行為的,有關部門應當認真對待,負責任地核實,及時公布調查結果。

  孫軍工強調,即使檢舉、揭發的部分內容失實,隻要不是故意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或者不屬明知是捏造的損害他人名譽的事實而在信息網絡上散布的,就不應以誹謗罪追究刑事責任。

(來源:中國新聞網)

分享到:
(責編:王倩、文鬆輝)



社區登錄
用戶名: 立即注冊
密  碼: 找回密碼
  
  • 最新評論
  • 熱門評論
查看全部留言

24小時排行 | 新聞頻道留言熱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