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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日報:教師收禮積少成多亦涉嫌受賄

馬鈺朋

2013年09月10日09:42    來源:法制日報    手機看新聞
原標題:教師收禮積少成多亦涉嫌受賄

每到教師節,學生都會以各種方式感謝恩師。今年,一種可等同於現金使用的教師節禮品卡格外火爆,讓這個充滿敬意的節日變味。在大部分家長看來,為了孩子不吃虧,少不了必要的“人情世故”。大部分老師們在收禮與不收之間,也有各自的為難和堅持。家長和老師都似乎有種“不得不送,不得不收”的無奈(9月9日《京華時報》)。

一年一度的教師節到了,在教師節送禮收禮蔚然成風的背景下,或許這一天,一些教師們見面的時候會用“今天收禮了嗎”互相問候一句﹔不在學校裡穿梭,就在教師家門口等候的家長們見了面也會寒暄一句,“今天送禮了嗎”。教師節腐敗真的讓社會很糾結,破窗效應之下,“不得不送”給學生家長們平添了幾多無奈,沒給老師“意思”一下的學生內心可能也會產生怕被“穿小鞋”的恐懼。教師節送禮收禮之風刮遍了原本純潔的校園,成為了教育肌體上的一顆“毒瘤”。

“怕孩子吃虧”、“別人都送”,是很多家長送禮的理由。但是,今天給老師送了東西,孩子在老師的優待下“健康”成長了,那麼明天呢,到了一個新的環境中,是不是對新的管理者也要繼續重蹈覆轍,子女在這樣的“力挺”之下,真的會茁壯成長嗎?家長和教師是孩子的人生導師,但從小就在孩子的心裡埋下“不送禮就吃虧”、“別人送你就得送”的種子,那日后注定不會長出一棵自強自立的參天大樹。維系情感隻靠金錢開路,這些思想和言行都會被孩子刻錄機一般的眼睛所記錄,會內化成自己的價值觀,長大后也會繼續在自己的人生中“發揚”功利、媚上的“精神品質”,這樣示范和引導真的很失敗。

很多人認為教師收禮、家長送禮只是人情交往的需要,是師德問題,的確法律也並未明確教師收禮的行為性質,這讓教師節收禮送禮年復一年地打著法律的擦邊球。目前依照受賄罪對收禮數額較大的教師處以刑事懲罰有障礙,教師確實不是從事公務的人員。但刑法還規定了“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指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財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數額較大的行為。教師收禮,在某種程度上違反了教師行業的管理制度,損害了教師職業的廉潔性﹔客觀方面,既然收受了禮品禮金就會損傷教育的公平性,某些時候會對有所“表示”的學生傾斜教育資源,這也是教育領域的“謀利益”﹔數額上,紅包、禮品日積月累,價值也早已達到了定罪的標准。因此說,教師收禮並非無法可依,如果數額過限,一樣觸犯刑律,可依“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處理。

於情於法均講不通的教師收禮,有關部門不能再放任不管了。廉潔二字不只是說給領導干部的,教師腐敗同樣是有違廉潔的行為,是社會不良風氣的源頭。教師收禮亦是受賄、家長送禮亦是行賄,這樣的理念應深入人心,立法部門應把教師收禮這種“顯規則”明確納入到法律規范之中,不能再讓這樣的行為處於灰色地帶﹔教育管理部門、紀檢部門、司法部門更要對不甚光明的教師依法依紀追究相關責任﹔家長們也需自律,你的一言一行都在孩子們的眼中,切莫讓孩子們習得如此“人情世故”。過個“無禮”的教師節應成為全社會的共識,如此才能讓教師節回歸本位,教師職業也才能重新贏得社會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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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石冰心(實習生)、文鬆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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