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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呼吁用法治思維引導規范網絡反腐

2013年09月09日08:44    來源:法制日報    手機看新聞

  法制網記者 游春亮

  記者今天從深圳市律師協會組織召開的“網絡反腐的法治思維”主題圓桌會議上獲悉,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近年來的統計數據,檢察機關每年受理的職務犯罪案件中有七到八成來源於群眾舉報。隨著“房叔”、“表哥”等一系列經網絡曝光的腐敗案件中不難看出,網絡反腐已然成為反腐的新形勢。多名專家認為,如何正確發揮網絡輿論監督作用,用法治思維引導網絡,是目前應考慮的重點問題。

  深圳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公共關系處副處長程海龍認為,腐敗和權力是共存的,網絡反腐是社會轉型時期的有益嘗試。網絡舉報開辟了群眾監督的新形勢,成為公權力機關工作的助推器。怎樣用法治思維去引導網絡而非管控,使網絡舉報反腐和問政議政有序、規范,應當引起政府及相關部門重視。

  深圳大學法學院副院長鄒平學表示,目前,人民日益增長的民主法治意識與權力保障機制不足之間的矛盾已日漸凸顯,因此網絡反腐已成為一種新渠道,比如互聯網及微博信息的傳播,一旦散開就會呈幾何式延伸出去,再比如官方網站的問政平台等,都是公權力信息控制被打破的表現,同時也伴隨著網絡謠言和網絡暴力的出現,即便如此,網絡反腐也體現了公眾參與意識的覺醒,是一種好的社會轉變形式。

  深圳市律師協會副會長林昌熾指出,網絡反腐是公眾政治參與和社會參與及民主意識覺醒的表現,具有積極的意義。同時,網絡自身具有局限性,網絡信息真假難辨,不僅使網民被虛假信息誤導的風險上升,同時極大的增加了相關部門辨認信息的成本。網絡技術易被人操縱,產生所謂的“網絡自身腐敗”問題,很可能成為一些人泄私憤及達到個人目的的工具,給被舉報人造成了不良的影響。因此,應充分利用民間反腐力量和官方反腐平台相結合,彌補官方反腐力量的不足,充分發揮媒體等輿論監督的作用,真正發揮人大的監督作用,並與政府信息公開、官員財產申報制度、官方的任職與公示制度等官方的頂層設計相結合,才能彌補官方反腐的不足,充分發揮好監督作用。

  深圳律師楊新發也認為,腐敗是當前社會的主要矛盾,網絡舉報、監督就是反腐,網絡反腐應像一把劍高高懸在頭上,給每一位官員形成一種震懾作用。

  法制網深圳9月3日電

(來源:法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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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王倩、文鬆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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