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貧移民安置房,當然是為移民而建的,就像保障房是為低收入群體量身定做的一樣。但常識總是被顛覆。最近在山西聞喜縣,又添加了一個顛覆常識的事例。據報道,聞喜縣一些村子因自然條件等多種因素制約,無法脫貧致富。山西省政府決定投資進行扶貧移民,從2003年算起,聞喜縣扶貧移民工程已進行了10年。但是媒體調查發現,當地許多地方為移民而建的安置房,被當作商品房大肆銷售。各開發公司的工作人員均表示,銷售名額與售樓款,主要由各鄉鎮領導掌控。
這事兒的吊詭之處,並不是扶貧安置房被公開賣,而是當地相關部門說管不了或沒有管。比如縣國土局執法隊長稱對違法用地情況查過,但管不了﹔縣扶貧辦主任則說,是自己疏忽了。有關部門實在太“謙虛”,印象中,普通群眾要是違規建個豬窩,執法部門都會果斷將其鏟平。何況,聞喜縣的扶貧移民工程已進行了10年,這10年來要是沒發現或擺不平違法建設問題,我看這樣的部門如果不是吃干飯的,就是集體選擇性“失明”。
於是不得不懷疑,扶貧移民工程被當成了一門生意。各扶貧項目陽奉陰違,超規模征地建樓盤,以扶貧之名開發房地產。至於違法所得最終是進了公共財政,還是官員個人腰包,有待進一步調查。但不管結果如何,都擺脫不了拿公益事業做生意的嫌疑。
僅從詞面來看,扶貧、慈善這類機構像是“清水衙門”,而且公益色彩尤其濃厚。但由於權力顛覆常識的能力非同一般,扶貧與慈善事業也是可以成為“肥缺”的。現如今,“誰都知道扶貧辦是個肥單位,扶貧辦主任是個肥差。”這話,出自內蒙古自治區扶貧協會的一位副會長之口。他是在兩個月前,巴彥淖爾市扶貧腐敗窩案中的10名官員被判刑后,發出如此感嘆的。在這起窩案中,扶貧資金的發放存在赤裸裸的權錢交易,並且明碼標價。比如,承擔貧困青年打工培訓的學校,要想拿到扶貧資金,必須向扶貧辦提供高達40%的回扣。
看看,扶貧幾乎成了自肥、助富的代名詞。想想這些年來,扶貧官員接二連三地落馬,便知扶貧領域的腐敗,與交通建設領域有得一比。除了貪污和非法使用,扶貧資金擠佔和挪用現象,也是一大頑症。2000年,審計署發布的審計結果顯示,1997年至1999年上半年,全國592個國家重點扶持貧困縣共獲得的扶貧資金中被擠佔挪用、虛列支出、轉移和私設“小金庫”的高達43.43億元,佔總額的20.43%。2004年,審計署再次審計發現,該現象依然突出。這等於是說,無論你怎麼曝光、批判,扶貧領域的腐敗根本沒收斂的意思。
所以有理由相信,聞喜縣以建設扶貧安置房之名牟利的問題,也不會是孤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