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錢江晚報:拆遷不拆情理法

2013年09月04日14:39    來源:錢江晚報    手機看新聞
原標題:拆遷不拆情理法

南方都市報記者在調查中發現,廣東增城市政府多個文件要求有關公職人員參與征拆工作。其手段多是親情逼遷,而多有拆遷戶反映,他們因為“交情”最終簽署了拆遷協議。更多人則反映,“不簽不行啊,搞得你眾叛親離。”而有人出於無奈,在拆遷價格談不攏時,自己從銀行取了五萬塊錢給了親戚,這才完成任務回到單位正常上班。

記得葛優有句著名的台詞,“散買賣不散交情”。中國作為一個人情社會,很多時候親情的確可以戰勝買賣。但是也有戰勝不了的時候,在當下社會,這多與土地和房子買賣有關。夫妻反目、丈母娘女婿成仇、避稅假離婚到今天的親情綁架拆遷,房價與拆遷已經構成了對我們這個時代倫理最深層的挑戰。當這位公務員掏出自己的五萬元買來了家庭的安寧的時候,其內心的掙扎可想而知。也許風暴可以暫時平息,但是對親情與信任的一種內在的摧毀,會對中國底層社會造成什麼樣的破壞力一時難以預見。

拆遷為何成為全社會的痛點,為何拆了房子往往也拆了親情,背后的深層原因亟待反思。在一樁樁拆遷引發的社會撕裂中,我們不難發現,根本的原因在於基層政府總是處理不好情、理、法三者的關系。

有些時候基層政府是執法者但也是違法者,譬如張劍案中,動用社會黑勢力參與拆遷,最終釀成命案。再譬如所謂的“維修性拆除”、“保護性拆除”,大部分時候拆除的都是古建文物和故居,打著保護維修的名義卻干著破壞文物法的勾當。有些時候合法拆遷但不合理,譬如有些拆遷方拿到了合法的批條,但在拆遷補償上隨意性很大,增城拆遷之難並不在於村民不支持城市建設,大多都是感覺補償款上於理不合。

另外就是如親情逼遷的案例,基層政府在其中充當了一個買賣者、無情者。他們對未能按所規定的時間節點完成征地拆遷的公職人員以及相關單位的責任人“絕不手軟”。 部分公職人員壓力大表現不積極,被增城報刊批評“這是一種思想落后的表現”。這無疑是逼迫公職人員在親情和飯碗上選邊站,將親情作為籌碼,用物質綁架道德,激化情與理、情與法的矛盾。

增城親情逼遷絕不是個案。東方人講究和諧社會,精髓在於情、理、法的和諧。拆遷拆散了親情、戕害了法制,讓情、理、法彼此矛盾,甚至三方爭爭不休,既破壞了現代社會的法制精神,也動搖了傳統熟人社會的基礎。這不是拆遷是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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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吳多、文鬆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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